香港特区政府23日宣布,在6个月准备期(即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后,由2025年1月1日起撤消对货运燃油附加费的规管。
撤消对燃油附加费的规管后,航空公司可就由香港动身的航班,决定货运燃油附加费的水平或选择不征收此附加费。特区政府讲话人表示,现时航空公司须按民航处公布的水平征收货运燃油附加费,可能会影响市场竞争和香港货运业的多元化发展。有关规定将予取消。
特区政府讲话人表示,撤消对燃油附加费的规管符合国际间放宽规管燃油附加费的 势头,并鼓励航空货运业的竞争,以保持香港航空业的竞争力和维持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
为确保撤消货运燃油附加费规管后的透明度,民航处会要求航空公司在其网页或其它平台公布由香港动身航班所征收的最高货运燃油附加费水平,供公众参考。
为了让航空货运业有充分时间就撤消规管做好准备,在撤消规管前会有6个月的准备期。因此,现时由民航处管理并适用于由香港动身的航班的货运燃油附加费机制,将维持直到今天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