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即巅峰”可谓是 维康药业 (300878)的真实写照,直到今天,公司股票价格较上市之初已跌去逾五成。股票价格一路下跌背后,从上市次年起, 维康药业 归属净收入出现持续下滑,2023年更是出现亏损。5月23日晚间, 维康药业 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就公司业绩情况展开追问。另外,销售费用情况也成为深交所问询的关键,除了近年来销售费用出现波动外,2021—2023年, 维康药业 还存在通过工程供货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方式支付销售相关费用的情景。
维康药业 年报问询函" style="border:#d1d1d1 1px solid;padding:3px;margin:5px 0;" />
现上市后净利首亏
于2020年登陆创业板的 维康药业 ,在上市次年后业绩开始不断下滑,于2023年出现亏损,系公司上市后首亏。
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 维康药业 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5.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1%;对应实现的归属净收入为-803.8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6.47%。
把时间拉长来看, 维康药业 自2021年起净利开始逐年下滑。2020—2022年, 维康药业 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6.23亿元、6.33亿元、5.32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收入分别约为1.36亿元、0.95亿元、0.49亿元人民币。
在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付学军看来,造成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好比市场变化影响产品销售,管理不善造成效率低下等,对于投资者而言,选择投资这样的企业需要更加谨慎。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基本面,包含历史业绩、管理团队、公司战略、行业前景等。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后不久出现业绩变脸现象的企业,极个别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公司为冲击IPO,进行利润前置的形式来满足IPO需求。因此利润提前释放之后,业绩也逐渐回落。
这一情况也受到了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要求 维康药业 详细分析公司净收入自上市次年起连续下滑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另外,从单季度来看,2023年, 维康药业 仅在第四季度出现亏损,当期实现归属净收入为-0.77亿元人民币。对此,深交所要求 维康药业 详细分析2023年第四季度大幅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利润调理等情况。
值得强调的是,2023年净利出现亏损的 维康药业 ,未按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深交所也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出疑问。
主要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
2023年, 维康药业 主要业务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
资料显示, 维康药业 的主要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含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益母草分散片、七叶神安分散片、枫蓼肠胃康分散片、人参健脾片等中成药和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生产剂型覆盖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除医药工业外,公司还经营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等流通业务作为主要业务的补充。
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 维康药业 医药制造业、医药批发零售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亿元、2.04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9.75%、39.28%;毛利率分别为61.19%、33.06%,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8.23个百分点、10.65个百分点。
针对这一问题,深交所要求 维康药业 补充说明医药制造业、医药批发零售业毛利率同比较大幅度下滑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同时补充报备相关产品类别及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销售量、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化情况,并分析相关数据的波动情况、波动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另外, 维康药业 自查发现,2020—2022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发货后,部分客户的签收时点为次年,造成2020—2022年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涉及跨期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475.69万元、446.72万元、331.69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 维康药业 结合收入确认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年末收入确认的详细情况,包含对应客户及产品的详细情况、发货方式及发货时间、客户签收方式及签收时间等,补充说明存在上述跨期确认收入的原因。
通过工程供货商支付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 维康药业 销售费用高企,远超同期研发费用。另外,公司还存在通过工程供货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方式支付销售相关费用的情形。
财务数据显示,2020—2023年, 维康药业 销售费用分别约为2.68亿元、2.7亿元、1.93亿元、2.08亿元人民币,研发费用分别为2041万元、3702万元、3932万元、4280万元。销售费用中,市场开拓费占销售费用的比重较高,分别为69.55%、66.05%、54.96%、55%。
在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也关注到上述情形, 维康药业 需要结合生产经营、销售费用明细、市场开拓费用明细等情况,分析2020—2023年销售费用发生额、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市场开拓费占销售费用比重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另外, 维康药业 自查发现,2021—2023年,公司通过工程供货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方式支付销售相关费用总计744.27万元人民币,其中2021年销售费用229.54万元人民币,2022年销售费用139.14万元人民币,2023年销售费用375.59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 维康药业 结合相关销售费用的具体发生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涉及交易主体名称、成立日期及业务开展情况、关联关系、提供服务内容及历史合作情况、销售费用应计年度等,分析公司通过工程供货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方式支付销售费用的动机及合理性,并自查公司以往年度是否存在其它类似情形等。
针对公司相关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向 维康药业 方面发去采访函,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