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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夜查-电鸡-五类违规
浏览次数:【300】  发布日期:2024-5-24 3:58:0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电动自行车
 

  昨日, 广州市 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公告称,根据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安排,广州将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四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

  据了解,行动旨在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进一步减少和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引发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

  广州消防表示,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要认真自查自改非法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诸多问题,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夜查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一次,具体时间为5月23日晚、5月29日晚、6月5日晚、6月12日晚。

  夜查内容

  夜查5项重点内容,分别为:

  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4.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5.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行为。

  警惕:八成电动自行车火灾在充电时发生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和楼梯间。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叁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它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布满自动断电功能。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刀尖上 舔血!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禁止在单元门口停放;不盲目改装;加强自查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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