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消防救援总队近日发布《 广东省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建议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征求建议稿》提出,新建高层建筑应当根据国家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与相邻部位、采光井、管道井、疏散楼梯间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实施独立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具备按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自动消防控制功能的安全充电设施,建立联网火灾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系统。鼓励电梯加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高层建筑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高层公共建筑禁止违规拆卸电池入楼充(换)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