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征求建议稿)》(下称《重点举措》)5月2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重点举措》共10个部分,40条具体措施,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举措。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开创院长朱克力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点举措》具有全面性和前瞻性,不仅涵盖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优化等方面,还充分考虑 数字经济 、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需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接国际标准提供了有力支撑。”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责任人介绍,《重点举措》重视经营主体需求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供给。尤其是对经营主体关注和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如注册资金认缴制变化、企业跨省迁移难、存在冒名登记、职业索赔和监管执法中“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近年来一些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提出了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实施规定、企业跨省迁移可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登记、防止虚假登记、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等针对性解决措施。
《重点举措》还特别提到,指导地方制定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清单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该举措的起点是对草创企业或小微企业在经营进程中可能发生的无心之失或轻微犯罪行为,给予一定容错空间,避免‘一刀切’的处罚方式给企业造成过重负担。此举不仅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营主体的信心,还有助于培养企业的合规意识,推动市场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朱克力说。
在他看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接国际标准,建议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际顶尖经验,不断完善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还应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支援力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透明度。
据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吸收社会意见,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流畅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指导地方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抓好《重点举措》的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