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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纠正-小过重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
浏览次数:【745】  发布日期:2024-5-29 19:41:1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市场监管】 【营商环境】 【小过重罚】 【市场监管总局
 

  南都讯记者黄莉玲优化营商环境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吸引外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定要求。

  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下称《重点举措》),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

  《重点举措》共10个部分,40条具体措施,围绕整体优化目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方位推进落实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的要求,提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

  据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吸收社会意见,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通顺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指导地方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抓好《重点举措》的落地落实。

  科学确定处罚方式和额度,纠正“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近年来,类似“北京包子铺因卖豆腐脑被罚款1.5万元并被没收七千多元”“四川宜宾卖菜大姐开采耳店赚500元被罚22万元”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件频繁引起社会关注。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举措》强调,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务必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领域执法力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重视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妥干预经济活动的表现。

  对此《重点举措》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微企业等主体的处罚,要结合犯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水平,综合考虑社会心理状态、公众情绪、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原因,科学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额度,纠正“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指南,对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建立和推行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指导制度。

  不仅如此,《重点举措》提出强化公正执法。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对于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犯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主动消除、减轻危害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罚。指导地方制定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清单,依法细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事项范围和标准。

  这时,《重点举措》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责罚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故意破坏市场秩序的表现。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责罚重处。加大 知识产权 保护力度,开展 知识产权 执法专项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故意违法犯罪表现的打击力度。

加强竞争监管执法,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活力的重要前提。为此,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在增进公平竞争上下功夫,加快推进全国 统一大市场 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

  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部分,《重点举措》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天公地道,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持续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一方面,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充分施展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努力营造鼓励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丰富竞争监管执法工具,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另一方面,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执法权威,大力纠治不妥市场干预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利用信用评价等行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诸多问题。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精准识别竞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持续推进企业境外反垄断应诉指导工作。

  在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方面,《重点举措》还要求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推动修订《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推动出台《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技术规范》、优化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思路方案,研究起草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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