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车辆保险费越来越高,一些人就打起了骗保的主意。方某在2022年2月时低价买入了一辆老款奔驰轿车。由于款式较老,当时只花了20万元。但因为奔驰品牌轿车可以申请更高额度的保险,买车时方某就计划着用这辆车制造一起“假事故”骗保。
方某的朋友徐某是一家汽修厂的老板,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司某。之后,徐某联系司某,让他帮助做一场假的交通事故——开车和他找的另一辆车发生碰撞,造成一场所谓的意外事故,诈骗保险公司车辆保险。徐某自称和保险公司的人很熟,所有理赔都能搞得定,并承诺事情结束后司某能够拿到1.5万元酬劳。司某觉得应该没啥风险,而且当时正急需用钱,就答应了。
2022年6月,徐某带着司某找方某拿了车钥匙取到那辆老款奔驰车后,让司某开了大约30天时间。期间他们还来到崇明进行“踩点”。徐某让司某等待他的公告再进行“撞车计划”。
到了2022年7月12日,徐某打电话给司某,说他已联系好另一辆车来撞,准备实施计划,让司某把车开到崇明的一条马路上,提前把车窗开着,不系安全带,以便车子被撞入水后人能从中顺畅逃脱。天色暗了下来,司某开着老款奔驰在提前踩好点的路上慢悠悠地向前开着。这时,老款奔驰左侧一辆车慢慢开了过来,在快要超过老款奔驰时,后车擦碰上来,司某顺势向右侧猛打方向盘,车子就根据事先计划好的那样掉到了路边的河沟里。车子慢慢下沉时,司某从事先打开的车窗内爬出来游到岸边,并根据徐某的安排给方某打了一个电话,说车子出了交通事故。
经过现场勘察,警察认定后车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两天后,徐某拿着司某交给他的事故认定书,向事故全责方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司某的“任务”就结束了。一周后,司某拿到了之前说好的1.5万元酬劳。
在保险事故调查进程中,方某不愿意根据老款奔驰车市值20万元进行赔付,坚持要根据保单金额进行赔付。虽然保险方认为这起事故有疑点,但经方某和被保险人授权,2022年年底,方某账户还是顺畅收到了保险公司的60万元赔付款。
但保险公司朱先生报警称,经过保险公司深入调查,2022年2月那辆老款奔驰刚过户给方某,保单出具后车损险又被加到了67.5万元人民币,第叁方机构调查发现方某和司某之前互不相识。以上种种迹象让保险公司认为该车存在低买高保的危险和保险欺诈的可能。
涉案人员逐渐到案后交代了实情:“肇事”车的车主杜某银交代,他是徐某的牌友搭子,一次饭局上,徐某让杜某银帮助制造一起假的交通事故,并承诺给他4500元回扣,杜某银酒喝多了就答应下来。后来杜某银想起自己驾驶证分数被扣完了,不能开车,便找来弟弟杜某连帮助开车,完成这次计划。为了诈骗高额保险金,老款奔驰的车主事先买了保费很高的加强险,失事故后又追加了16万元保险。为了成功实施计划,徐某等人选取了摄像头少、人也少的路段实施“撞车计划”。
司某交代,撞车后打电话给方某是为了留下通话记录作证。事后保险公司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电话回访和线下回访,徐某让杜某连、司某统一口径,继续以意外事故为由回复了对方,这才成功诈骗了60万元保费。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方某等人结伙他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诈骗保险金,数目巨大,犯罪事实明白,证据的确、充分,以保险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2024年4月30日,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人民币,判处杜某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判处司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判处杜某连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并将在案赃款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继续退赔。涉案人员徐某还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