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交所(以下简称“上海证交所”)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纪律处罚决定书,对 西藏珠峰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珠峰 ”,A股代码:600338)及其当时担任老总黄建荣予以通报批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此前发布的《警示函》〔2024〕10号, 西藏珠峰 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38.25%的股份自2021年7月13日起被轮候冻结,而公司迟至2024年1月13日才补充披露该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
上海证交所指出,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均有重大影响。 西藏珠峰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条款。同时,当时担任老总黄建荣作为公司主要责任人和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未能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实施办法和指引,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委员会决定对 西藏珠峰 及黄建荣予以通报批判,并将相关纪律处罚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海证交所要求 西藏珠峰 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