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吉林省 证券业协会举办2024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新公司法培训会,进一步推动新公司法全面深入实施。培训内容涵盖理论讲解与案例研究,主题明确且针对性强,既有法理的高度又有实操的深度,为参培人员在工作中更好地把握、理解、运用新公司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方法指引。吉林辖区48家上市公司135位董监高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约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罗超律师和 长春市 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金融法庭唐虹梅法官现场授课。罗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公司权力架构的调整、大股东制衡与小股东保护、董监高勤勉尽责与忠实义务三个方面入手,就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了专业细致解读;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新公司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唐虹梅结合新公司法,以典型案例为引,从理论和实操两个方面重点解析了证券虚假陈述的审判实务问题,加深了参训人员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认知与理解。
吉林省 证券业协会相关责任人表示,下一步将始终如一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服务,推动辖区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