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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高管违反承诺理应付出代价
浏览次数:【502】  发布日期:2024-5-30 14:51:3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投资者】 【上市公司
 

  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投资者诉某上市公司及两高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也是首例投资者诉上市公司高管违反增持承诺的案例,因而也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上市公司高管既然作出增持承诺,就应该切实履行,违反增持承诺的表现,理应付出一定的代价。

  2021年6月,该上市公司发布了两高管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增持计划,两高管增持金额分别很多于1.5亿元人民币,合计增持金额很多于3亿元人民币。尔后,该增持承诺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但增持期满后,两高管未增持1股股份。至此,两高管违反增持承诺已是板上钉钉。

  值得注意的是,在承诺增持期间,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也造成提起诉讼的两投资者出现较大的损失。基于此,两投资者以上市公司高管未履行增持承诺为由,将其诉之法院,并要求赔偿损失。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军事、地缘政治、经济、市场走势、板块表现、个股利好利空消息、资金进出等,都有可能左右个股股票价格的上下。两投资者出现投资亏损,当然不排除市场整体走向、该上市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方面的原因,但两高管不履行增持承诺,个人以为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毕竟,累计3亿元的增持金额不是小数目。履行增持承诺,不仅是两高管对上市公司布满信心的表现,也能提振投资者对于该股的信心。

  而且,对于投资者而言,不管上市公司发布大股东增持的公告,还是董监高增持自家股份的公告,对于股票价格往往都会发生一定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在增持金额较大时更是如此,这也为市场众多案例所证明。因此,两投资者诉两高管违反增持承诺要求赔偿,也其实其实不是没有理由。

  由于期满后没有增持1股股份,两高管的表现也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有关规定。基于此,地方证监局向两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缔造一个诚信的资本市场,不仅需要监管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更需要市场各参与方履约守信,完全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绝不是将承诺作为忽悠市场和投资人的工具。

  目前,市场上违反承诺的案例并很多,主要体现在大股东、董监高增持股份,或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此前屡次出现的“忽悠式增持”、“忽悠式回购”等即是最好的证明。但这些一直为市场所不容,更不应该成为市场的一种“常态”。

  首例上市公司高管违反增持承诺被投资者起诉的案例,不管结果如何都具有积极意义。至少,这也标志着投资者维护权益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个人以为,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反承诺的表现,作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中证投服中心,有必要施展更大的用处。而更关键的是,在强化市场监管,大幅提高市场违规成本的环境下,对于违反承诺的表现,其爽约的成本也有必要大幅提高。让违反承诺者能够切实感到“痛”,亦是强化监管的应有之义。(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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