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记者跟随上海城管执法部门检查发现,居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意识总体增强,仍存在个别飞线充电、携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
在上海黄浦区高城苑小区,上海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值班室里拉出电线充电。新修订的《上海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车主鲍先生仓促赶到,收到了新规实行后的首张罚单,被处于50元的罚款。他表示认识到了错误,现场支付了罚款,以后会注意规范充电和停车。
在该小区内,记者看到非机动车库里已经建好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物业职员张先生对记者说,小区规模不大,大约300名居民大约有60辆电动自行车,建立了3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并配备了消防措施,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居民在这些车位充电,物业是不额外收费的,可是要到地下车库。于是出现了图方便拉飞线充电现象,我们一定加强引导,及时制止该类不安全的情景发生。”张先生讲。
截至17时,当天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4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716次,检查住宅小区859个,发现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放置和充电问题共339个,教育劝阻、责令整改当事人337人次;共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51起,其中私拉电线和插座“飞线充电”案件47起、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案件2起、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入户充电”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