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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 - 水污染与噪声污染为环境侵权两大类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5 9:37:08    文章分类:信息资讯   
专题:水污染

  南都讯 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六五环境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近三年环境侵权各类案件中,水污染与噪声污染是最主要的两大类型,损害赔偿请求居于首位,争议焦点集中于侵害事实、赔偿责任主体等。

  《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共同完成。

  《报告》显示,环境侵权案件数量继续呈下降趋势,地域分布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课题组对83份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判决书的整体观察和企业合规抗辩问题的针对性分析发现,2021、2022、2023年的环境侵权报告中检索获取的裁判文书数量分别为220、117、83份,判决书样本总量的整体下降造成绝大部分省份案件数量出现明显下降。这时,部分省份环境侵权案件数量起伏较大,重庆、河北、吉林案件数量显现先减后增态势,上海、山东、陕西案件数量显现先增后减态势。

  从案件类型来看,《报告》显示,环境侵权案件数量最多的为水污染与噪声污染案件,与2022年相比,2023年噪声污染案件与水污染案件的占比有所下降,但仍超过30%。损害赔偿请求居于首位,争议焦点集中于侵害事实、赔偿责任主体等。

  《报告》显示,环境行政案件数量上升,以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强制等争议为主,案件审理突出实体合法性审查的特征。环境刑事案发数量再创新低,司法机关加大刑事司法政策供给,更加契合生态环境法益保护的刑事司法特性。

  另外,《报告》还显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旧为民事公益诉讼多、行政公益诉讼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更少的状况,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主;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不多,但有相应的社会影响力。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与执行更加紧扣国家战略、重视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显现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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