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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ESG信披-考纲-满月,专家提醒-漂绿-、打广告等常见行为或将被罚
浏览次数:【438】  发布日期:2024-6-5 20:54:2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
 

  继《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实施1个月后,目前,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建议稿)》(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ESG信披规则进一步完善。

  根据受访人士分析,《基本规则》适用范围广、内容更概括;《指引》信披要求则更为详细,上市公司可以直接对照执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司相关责任人近期表示:上市公司不能将公告作为“广告”,把ESG信息披露作为品牌营销的行径,借由ESG的“外衣”进行包装,提供不准确的信息误导投资者。

  在受访人士看来,这意味着尔后ESG信披不可再“随便写写”,上市公司甭管是否为强制信披企业,自《指引》正式施行起,只要发布ESG报告即需参照《指引》标准进行。如果再出现“漂绿”、借ESG报告“报喜不报忧”、宣传广告等现象,或将遭受处罚。

  这时,在《指引》落实方面,受访人士建议监管为上市公司提供统一的报告模板或格式、案例或最佳实践、教育和培训资源等,以帮助上市公司更好把握ESG信披重点。

  上市公司信披需以《指引》为主

  《指引》于春节前公开征求建议,4月12日修订发布,5月1日正式实施,如今已经运行一月有余。市场对《指引》的发布反应积极,普遍认为《指引》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行为。

  目前,财政部发布《基本准则》。《基本准则》与《指引》有啥区别,企业与机构应当如何选择信披标准?

  综合商道融绿老总郭沛源、 兴业证券 ESG分析师薛宬分析,两个文件偏重点不同,相互补充且不相关替代。

  一方面,《指引》适用于上市公司;《基本准则》则将目标定位于各类型公司,但其其实不难直接应用,而是需要具体适用其它各监管职能部门转化的规则,《指引》即为交易所的转化规则之一。

  另一方面,《基本准则》提供了全面和具体的规范框架,对四要素框架的解释十分详尽,但并未提及任何一项特定议题,预计特定议题会在尔后的具体准则中逐项体现。《指引》则在《基本准则》的框架下,提供了更具体的操作性指导,上市公司根据《指引》即可编制ESG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ESG信披规则正处于快速完善阶段,多个政府部门均牵头发布相关规则。在此阶段,郭沛源建议企业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参考,重点遵循相关部门关于可持续披露的具体要求。即上市公司要根据交易所要求披露,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披露,国有企业要根据国资委要求披露。

  随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逐渐完善,不同部门披露要求的协同性预计也将逐步提升。

  “漂绿”、宣传广告将被罚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尔后披露ESG报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甭管是否为强制信披企业,不管何时披露ESG报告,都务必根据《指引》规则进行,不可如过去一样自行任意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司相关责任人近期表示,《指引》是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考纲”,不是“课外阅读材料”。既然是“考纲”,那就一定要接受“监考”,防止作弊、“漂绿”。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可持续发展报告其实不是强制披露的,但不代表可以随意披露。公司不能将公告作为“广告”,把ESG信息披露作为品牌营销的行径,借由ESG的“外衣”进行包装,提供不准确的信息误导投资者。前期,已经有很多案例因环境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加强监管。

  对此,郭沛源分析道,监管明确ESG报告不是广告,意味着ESG报告不能成为上市公司“过度包装”的行径。实践中,ESG报告的平衡性往往存在问题,即“报喜不报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表述,即是在规范这一问题。

  “只有强制范围的上市公司才要严格根据《指引》披露,其它公司还是可以随便写写;只有到2026年发布的报告才要严格根据《指引》披露,2025年还可以随便写写。以上这些理解都是错的,要纠正。”郭沛源提到。他强调:现阶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ESG报告质量的注意水平要高于对ESG报告数量的注意水平。上市公司“交作业”的心理状态要调整,不仅要“按期交作业”,还要“按质交作业”。

  “ESG报告,要么不披露,披露即要按《指引》要求进行。对于‘漂绿’,‘随便说说’等ESG报告信披常见现象,上市公司今后如若再做,将难免被罚。”受访人士提醒。

  信披需更多回应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切实需求

  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务必于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

  客观而言,根据《指引》要求披露ESG报告,对于诸多上市公司都是不小的挑战。上市公司当前应当如何为制定一份符合监管要求的ESG报告作准备?

  薛宬建议从四方面动身:首先,明确ESG战略目标和指标,将其融入到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中,包含制定相关政策、目标和时间表,和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其次,建立透明的ESG信息披露体系,包含明确的披露标准、流程和频率,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全面、准确,符合相关法规和国际标准。

  再者,与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包含投资者、客户、供货商、社会组织等,了解他们的切实需求和期望,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

  另外,建立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管理与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的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基础较为薄弱,部分市场人士呼吁监管提供更多支持。

  薛宬建议监管职能部门加强教育和培训资源的提供,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指引;提供成功案例或最佳实践,帮助公司理解如何有效地编制和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统一的报告模板或格式,包含汇总和分解的明细表,以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和透明度。

  这时,薛宬提到,当前国内ESG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有限,缺乏第叁方专业机构的鉴证,影响了ESG报告的可信度。他建议进一步完善对第叁方机构经验资质及鉴证标准的有关规定,以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另外,他建议加强国际合作,增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度,提升我国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领域的话语权。在积累一定实践经验的条件上,强化与境外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的交流协作,进一步增强我国信息披露标准与国际通行信息披露准则的衔接水平,便利我国企业跨境上市,增进跨境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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