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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新规精准发力 - 有效出清绩差风险公司 ST股数量总体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6 20:04:23    文章分类:信息资讯   
专题:上市公司】 【投资者】 【退市新规】 【风险公司

  截至6月6日收盘,沪深两市已经有 33 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有20多家风险警示股票多日低于1元,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

  市场人士指出,这反映出新“国九条”及其配套制度相继发布后,增进市场有效识别和出清绩差风险公司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的形式加速清退绩差风险公司,推动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同时,对退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立体化追究责任和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也在同步跟进,严防上市公司“一退了之”。

  识别和出清绩差风险公司

  退市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增进市场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国九条”要求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2024年4月发布实施的退市新规,全面完善了财务类、交易类、重大违法类和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通过科学设置强制退市标准,推动实现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据记者统计,2024年以来,已经有 33 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面值退市 22 家。这些公司都不同水平地存在经营风险、合规风险,有的触及多重退市情形,已经被坚决出清。

  好比今年度退市第壹股 *ST华仪 ,爆出财务做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恶性违规,经营层面持续恶化,其连续多年财务做假行为实质已触及连续四年亏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美盛 长期存在大额资金占用,2022年度、2023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连续四年亏损,2023年年报披露前已触及交易类退市。 正源股份 虽未被实施风险警示,但其已连续2年大额亏损,持续经营能力明显下滑,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仅0.6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80.11%。

  值得注意的是,资深市场人士指出,退市新规不是无不同地打击所有上市公司,而是针对那些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营不善、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进行退市处理。同时,退市新规的实施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给予了上市公司充分的整改时间和机会,避免了因一刀切而引发的市场过度波动。在整改期限内消除风险情形即可撤消风险警示。只有问题未得到整改的企业才会被清退,这有助于提高市场整体上市公司质量,长远来看是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的持续健康。

   ST股 数量总体稳定

  近期,随着沪市两市上市公司完成2023年度年报披露,部分上市公司因触及风险警示情形,被相应实施*ST或ST。有市场人士担忧,退市新规实施以后,风险警示公司短时间内数量将大幅增加。

  不过,根据统计,直到今天沪深两市风险警示公司数量为169家,与过去两年基本持平。从增量情况来看,2023年年报披露后,沪深两市被新增实施*ST的企业约55家,也比较稳定。

  需要谨防的是,被实施风险警示本身不会直接造成股票退市,如果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质改善业绩,或完成违规事项整改,相关风险情形消除后,则可申请撤消相应风险警示。

  而部分积习难改的企业,在被实施ST后,市场对其风险情况予以关注和定价,可能造成股票价格下跌,进而触及交易类退市。分析人士认为,“这属于正常的危险出清,不必过于恐慌。”从已经有的面值退市公司来看,都具有不同水平的经营风险或合规风险,或多重风险交织,有的已经触及了其它强制退市情形,体现了市场对风险公司的有效定价和精准出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有关责任人曾表示,退市监管的准则是“应退尽退”,没有也不应该预设数量。

  根据退市新规发布时的测算,沪深两市2025年适用组合财务指标触及退市的企业家数预计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触及该指标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企业约100家,说白了,这些公司还有超过一年半时间来改善经营、提高质量,2025年底仍然未达标准,才会退市。

  杜绝“一退了之”

  新“国九条”明确指出,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惩戒财务做假、操作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犯法行为;健全退市进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也要求加大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强化行政监管、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之间的高效协同。

  记者了解到,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17件,同比增长19%;作出行政处理539件,同比增长40%,处罚责任主体1073人(家)次,同比增43%;市场禁入103人,同比增长47%;罚没63.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零容忍”打击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同时,坚持对包含退市公司在内的财务做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非法行为“一追到底”、依法严厉责罚,今年已依法将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赔偿救济方面,投资者因上市公司非法行为发生损失的,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从投资者服务中心了解到,其作为《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公益机构,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加强对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资金占用等重大典型案件的诉讼实践,提高“关键少数”的犯罪成本,对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追究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期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非法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2家已获一审法院胜诉判决,5家已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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