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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以提升规则利用率为重点释放RCEP红利——2022—2023 - RCEP实施初步评估
浏览次数:【736】  发布日期:2024-6-7 1:52:4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RCEP】 【原产地】 【利用率
 

  □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

  □ 作为全球最大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诞生伊始就备受关注。2022年RCEP正式实施以来,RCEP红利开始释放。以贸易投资效应为例,RCEP生效实施带动区域贸易投资增长效应开始显现,且对东盟的贸易增进效应较为明显

  □ 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总体偏低,客观上制约了红利释放。若RCEP原产地规则的利用率明显提升,将深化区域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RCEP红利的释放

  □ RCEP红利的释放空间巨大,包含区域投资贸易增长空间、企业享惠水平提升空间、政策优势空间和增进经济增长的空间。以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空间为例,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23年至2029年,RCEP区域的GDP将增长10.9万亿美元,这个增量大约是美国GDP同期增量的1.4倍,大约是欧盟GDP同期增量的2.6倍,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32%左右

  □ 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是自贸协定红利释放的条件和支柱。提升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将推动形成RCEP区域共享红利、共促发展的新格局。建议RCEP联合委员会制定专门的行动举措,务实提升规则利用率。各成员相互协作,形成RCEP原产地规则实施的保障体系,打通各成员已经出台的RCEP实施政策,协商出台新的政策,并推动政策对接

  作为全球最大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诞生伊始就备受关注。回首过去,RCEP来之不容易。面对动荡不安的世界经济格局,RCEP正式生效并开始释放红利,为不明确的世界造成重要的确定性。展望未来,RCEP被寄予厚望。推进RCEP全面实施,推进以东盟为主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前景可期。

  本站告以相关数据为基础,对2022年RCEP正式实施以来的总体进展做初步分析,对进一步释放RCEP红利提出相关建议。

  总的判断如下:

  第壹,RCEP红利开始释放。以贸易投资效应为例,RCEP生效实施带动区域贸易投资增长效应开始显现,且对东盟的贸易增进效应较为明显。

  第贰,RCEP部分成员规则利用率有待提升。目前,RCEP部分成员的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偏低,成为RCEP全面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

  第叁,RCEP红利的潜力巨大。在贸易投资与经济增长、企业规则利用率提升、政策实施等方面,RCEP红利有巨大释放空间。

  第四,以提升规则利用率为重点充分释放RCEP红利。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是自贸协定红利释放的条件和支柱。提升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将推动形成RCEP区域共享红利、共促发展的新格局。

  一、进展:RCEP红利开始释放

  1.增进区域内贸易较快增长

  (1)带动区域贸易总额较快增长

  2022年,RCEP 15个成员的区域内贸易总额均明显增长,其中10个成员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2023年,受全球贸易下降影响,RCEP区域内贸易总额相比2022年有所下降。

  (2)对东盟国家的贸易增进效应明显

  从2022年和2023年对2021年的增幅看,RCEP实行后对东盟国家造成的贸易增长效应总体上大于RCEP其它成员。从2022年的数据来看,老挝、印度尼西亚、文莱、马来西亚等四个东盟国家的贸易增幅位列前四。

  (3)大部分成员对东盟贸易占区域内贸易比重明显上升

  从2022年相对于2021年数据来看,有13个成员对东盟贸易占比提升。从2023年相对于2021年数据来看,有10个成员对东盟贸易占比提升。

  2.增进区域内投资增长

  2022年,RCEP 15个成员吸引外国直接投资5311.1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对外直接投资5774.6亿美元,同比增长21.7%。2022年,大部分RCEP成员对东盟直接投资实现同比正增长。

  3.增进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发展

  (1)部分成员区域内中间品贸易规模增长较为明显

  中间品贸易反映了产业链供应链网络建设的成果。与2021年相比,2022年RCEP所有成员的区域内中间品贸易实现了增长;2023年,新加坡、越南、印度尼西亚、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六个成员的中间品贸易持续增长。中国与RCEP其它成员中间品贸易在2022年达到1.3万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5.89%。

  (2)区域内中间品贸易占比明显提升

  RCEP区域内中间品贸易占贸易总额比重由2021年的约64.5%提高至2022年的约65%和2023年的约66%。从国别来看,越南、新加坡、韩国的区域内中间品贸易占比提升较大。其中,越南提升幅度最大,由2021年的60.23%提高至2022年的69.75%和2023年的71.82%。

  4.增进欠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

  2022年,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欠发达经济体对RCEP其它成员贸易同比增长分别达到28.13%、13.68%和3.42%,同期,三国的GDP增速分别达到2.7%、3.8%和5.4%。2022年,老挝对RCEP其它成员贸易同比增长位列区域内第壹,成为其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

  5.增进中日韩经贸融合

  RCEP的生效实施弥补了中日、日韩间自贸协定的空白,增进了中日韩市场的互联互通。以进出口享惠情况为例,2022年,日本在RCEP项下的享惠进口额达310.82亿美元,相当于日本在CPTPP、日欧自贸协定、日美自贸协定下的总和,成为日本享惠进口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在日本310.82亿美元的享惠进口额中,有275.05亿美元来源于中国,占比达到88.5%。2022年2月至12月,韩国在RCEP项下的享惠出口额达到33亿美元,其中出口至日本和中国分别为22.34亿美元和9.2亿美元,占比分别达到67.3%和27.7%。在利用率方面,2022年,日本对我国进口和韩国进口的规则利用率达到57%和38%;2023年,韩国对日本进口和出口的规则利用率分别达到37.0%和68.1%。

  二、挑战:RCEP原产地规则率仍需提升

  1.中国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2年,中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货值总金额达3006亿元人民币,2023年提高至3605.9亿元人民币,同比提升20%。中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总额超过东盟国家。根据本站告计算方法初步测算,2022年,中国企业出口规则利用率为3.56%;进口规则利用率为1.03%;2023年分别提高至4.21%和1.16%。我国的RCEP规则利用率有较大提升空间。

  2.部分东盟成员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偏低

  (1)越南

  根据越南工商会数据,2022年,越南对RCEP区域的出口总额为1465.02亿美元,越南RCEP享惠出口额达9.8亿美元,RCEP出口规则利用率为0.67%。这一水平低于2022年越南对自贸协定33.6%的平均出口利用率。

  (2)泰国

  2022年,泰国在RCEP项下的享惠出口额为9.95亿美元,出口利用率为1.9%。2023年,泰国RCEP项下的享惠出口额扩大至14.04亿美元,同比增加41.2%,RCEP成为泰国享惠出口额位列第八的自贸协定,其出口利用率提高至2.7%。泰国对RCEP规则利用率有较大提升空间。

  (3)马来西亚

  根据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调查统计,自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该部核发3307张总货值为11亿令吉(约2.3亿美元)的原产地证书,享惠出口货值仅占其对RCEP市场总出口的0.07%。2022年下半年,马来西亚制造商联合会(FMM)的企业调查显示,只有9%的受访制造业企业利用了RCEP规则。

  3.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总体偏低制约RCEP红利释放

  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总体偏低,客观上制约了红利释放。尽管中日韩间贸易对RCEP的利用水平较高,但其与东盟贸易的规则利用水平不高。若RCEP原产地规则的利用率明显提升,将深化区域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RCEP红利的释放。

  三、愿景:RCEP红利的空间巨大

  1.区域投资贸易增长空间巨大

  (1)贸易潜力巨大

  联合国贸发会议研究指出,到2025年,RCEP的关税减让将增进15个成员出口增长10%以上。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预测,到2035年RCEP出口和进口累计增量将分别达到8571亿美元和9837亿美元,进出口累计超过1.84万亿美元。

  (2)投资潜力巨大

  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由于RCEP区域产业的多样性和互补性,投资还有很大增长空间。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预测,到2035年,RCEP将使区域投资累计增长1.47%。有研究提出,柬埔寨如果全面履行RCEP承诺,积极推动投资便利化,可使投资增长11.5%。

  2.企业享惠水平提升空间巨大

  (1)企业对规则利用率提升的潜力巨大

  以中国2023年享惠情况为例,若企业对RCEP成员出口的规则利用率达到韩国企业对日本出口的规则利用率(68.1%),在同等区域内出口总额下,中国享惠出口额可达4.37万亿元人民币,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额预计可从40.5亿元提高至650亿元;若中国对RCEP成员进口的规则利用率达到韩国对日本进口利用率水平(37%),在同等区域内进口总额下,享惠进口额可达到2.29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减让税款可从23.6亿元提高至600亿元人民币。

  (2)关税承诺的改进空间较大

  2022年,RCEP部分成员区域内平均关税税率下降。根据RCEP承诺,各成员相互之间最终将实现约90%的货物贸易零关税。若RCEP成员加速落实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提高“零关税”产品的覆盖范围,取消对不同成员的关税不同,将进一步释放RCEP红利。

  3.政策优势空间较大

  RCEP旨在将区域内现存双边和“10+1”自贸协定并入同一规则水平,减少企业的贸易投资成本。例如,RCEP原产地规则明显扩大了“区域累积”范围,包含了区域内15个国家,对区域价值成分的计算增加了直接/累加法,在原产地证明规则上增加了原产地声明的有关规定。在服务贸易领域,RCEP成员承诺领域宽、水平高,单独形成金融、电信、专业服务三个附件并最终将形成全员负面清单模式。在经贸新规则方面,RCEP专门为 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和争端解决等重要事项单独设立条款。针对贸易救济规则,RCEP第壹次在自贸协定中并入“禁止归零”条款。

  4.增进经济增长的空间巨大

  (1)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空间巨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23年至2029年,RCEP区域的GDP将增长10.9万亿美元,这个增量大约是美国GDP同期增量的1.4倍,大约是欧盟GDP同期增量的2.6倍,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32%左右。亚洲开发银行研究表明,若RCEP在2030年前充分实施,则各经济体的国民收入将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增加0.6%,新增2450亿美元的国民收入和280万个就业岗位。

  (2)带动欠发达国家增长潜力巨大

  基于共享发展的基本规则,RCEP在贸易救济、服务贸易与投资、 知识产权 等许多领域为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等欠发达国家设立特殊和不同待遇条款。有研究预测,RCEP正式生效后,柬埔寨出口增长9.4%,将推动GDP额外增长2%、就业额外增长3.2%。柬埔寨商务部预计,RCEP将助力柬埔寨在2028年从最不发达国家行列结业。

  四、行动:着力提升RCEP规则利用率

  1.提升企业规则利用率

  (1)把提升原产地规则利用率作为重要目标

  建议RCEP联合委员会制定专门的行动举措,务实提升规则利用率。各成员相互协作,形成RCEP原产地规则实施的保障体系,打通各成员已经出台的RCEP实施政策,协商出台新的政策,并推动政策对接。

  (2)提升企业的知晓率

  由于RCEP生效时间较短,许多企业对RCEP尚不了解,影响其对RCEP规则的利用。例如,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社会经济研究中心于2023年11月底开展的企业实施RCEP调查,结果显示30%的企业其实不了解RCEP。

  (3)降低企业原产地规则使用成本

  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关税查询平台,简化原产地证书办理程序;协助企业调整出口市场和产品战略,优化供应链布局,支持企业从被动适应规则到主动利用规则;实施商业配对计划,帮助中小微企业寻找贸易伙伴。

  (4)施展政府在提升企业规则利用率中的作用

  建立面向企业的RCEP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原产地规则利用、关税减让、产业布局等信息咨询服务;以海关为主导建立RCEP 大数据 库,实现规则精准推广,为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加强企业RCEP知识培训,尤其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发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业务流程等公共培训项目,明显提升其对RCEP的利用能力。

  2.适时推动规则升级

  (1)优化原产地规则

  推动RCEP原产地规则由“部分累积”向“完全累积”升级,降低企业原产地规则利用门槛;开展RCEP原产地规则第十六条第四款的审议,支持各成员允许将进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作为证明。

  (2)实现服务贸易全员负面清单模式

  支持具备条件的正面清单成员尽快提交负面清单承诺表,并率先开展审议,加快实现服务贸易全员负面清单管理。

  (3)推动议题扩围

  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RCEP现有议题,使其覆盖更多边疆内规则,并使其更具约束性。酌情考虑增加新议题。在监管一致性、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绿色发展等领域探索更高水平的开放标准。

  3.增进RCEP扩容

  (1)完善扩容机制

  目前,RCEP文本针对扩容的规定仍相对原则,尚未涉及扩容的表决同意流程、形式等。在第贰十章第九条基础上,建议尽快制定出台RCEP扩容的详细流程,以形成加入RCEP的有效机制安排。

  (2)支持中国香港加入RCEP

  中国香港是全球重要的自由贸易港,是全球经贸活动的“超级联系人”。香港地区加入RCEP,依托其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与国际仲裁中心的重要地位,可以在RECP实施中起到独特的增进作用。

  (3)吸引印度重返RCEP

  RCEP协定第贰十章第九条“加入”条款的注释明确提出“本协定自生效之日起,对作为原始谈判国的印度开放加入”。彼德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指出,印度如果重新加入RCEP,其国民收入每年将增长600亿美元。建议RCEP协调机构加大对印度关切问题的研究与沟通,积极动员和吸引印度重返RCEP。

  4.增强RCEP全面实施的合力

  (1)成立RCEP秘书处

  RCEP全面实施涉及诸多重大事项需要统筹协调、沟通协商。建议尽快完成RCEP秘书处设置的具体安排并本质运行。

  (2)加强成员间政策协调

  要提高对RCEP相关政策的领会和利用能力,尤其是提升RCEP欠发达经济体政府官员使用经贸规则的能力;加大与国内政策的联动,推动国内相关政策调整;完善RCEP实施的条件保障,各国统一数据口径和统计标准,公布原产地规则利用水平等相关数据,以客观评估RCEP规则利用率。

  (3)施展智库与媒体作用

  有效施展智库作用,对RCEP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跟踪、深入研究;充分施展媒体作用,加大宣介、推广,不断提高各方对RCEP的认知水平和应用实效。

  为综合反映RCEP实施的效应,中改院课题组与RCEP智库联盟其它成员智库交流沟通、研究研讨,设计了RCEP享惠指数(RCEP Utility Index,RUI),包含自由便利化进程、贸易增进、投资增进与金融发展、科技创新、产业链供应链网络等五个维度12个指标,以衡量RCEP实施为各国造成红利的相对水平。中改院将与RCEP区域内智库合作,继续合作开展RCEP评估与相关研究,为推进RCEP全面实施做出新的智库贡献。

  (课题组成员:迟福林杨睿殷仲义匡贤明王越弘胡雷;执笔人:匡贤明王越弘胡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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