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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沪深北交易所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 推动程序化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浏览次数:【433】  发布日期:2024-6-7 21:09:1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程序化】 【交易所
 

  为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增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在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分别起草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建议稿)(以下统称《实施细则》),并自6月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建议,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交易所方面表示,《实施细则》旨在落实《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总体立足于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这个最大国情市情,旨在顺水推舟增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

  六方面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近年来,为落实《证券法》要求,在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下,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建设持续稳步推进。2021年2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2023年9月份,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建立起交易所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2024年5月15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

  此次,为推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沪深北交易所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 深股通 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研究形成《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配套和有序衔接。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具体来看,一是报告管理。规定了程序化交易投资人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变更报告等要求,和会员对客户的报告管理职责等内容。二是交易行为管理。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客户的合规风控职责。三是信息系统管理。细化了程序化交易技术全面的具体要求及测试要求,对会员回报监测、交易单元管理、主机托管资源管理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增强行情收费管理要求。具体费用标准将另行规定。四是高频交易管理。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了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不同化管理要求,对不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适用程序化交易的一般管理要求。具体不同化收费标准将另行规定。五是沪 深股通 程序化交易管理。明确沪 深股通 投资者根据内外资一致的准则,参照适用《实施细则》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沪 深股通 投资人的报告路径、监管协作安排等内容。六是监督检查。规定沪深北交易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相关主体,沪深北交易所可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罚。

  理性看待程序化交易

  程序化交易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一定产物。从全球资本市场看,程序化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

  程序化交易在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方面施展了积极作用,也在一定水平上改善了市场流动性。这时,程序化交易的确在一些特按时点也存在策略共振、交易趋同等诸多问题,加大了市场波动,也因其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引发了市场有关其不公平性的疑惑。

  北交所相关责任人对此表示,要理性、正确地看待程序化交易,不能“一刀切”地全面禁止,但同时也不能任由其发展,不受任何约束和管控。总体应当从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视角,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合规交易,施展其积极作用,管控好消极影响。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深交所表示,将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牢牢把握“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量化交易监管思路,加快推进《管理规定》有关量化交易监管各项具体要求落地见效。一是积极做好《实施细则》相关工作。二是推进建立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三是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不同化收费有关规定。四是评估完善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在适当时机以适当的形式发布。

  上海证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夯实制度基础,严格履行职责,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监管,增进程序化交易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外,将根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监管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不同化收款制度,整合修订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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