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ST板块持续下挫,截至6月6日, 同花顺 ST板块指数今年以来下跌超40%,万得微盘股指数下跌26.8%。6月6日当天,A股市场上ST板块“批量跌停”。
“今年以来,已经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面值退市22家,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逐步发生。2023年全年退市47家,退市新规设置了一定过渡期,预计短时间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6日盘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就近期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ST、退市情况答记者问时如是表示。
监管的及时回应,为市场吃了定心丸。6月7日,ST板块表现有所回暖,ST板块高开0.35%。
“监管层强调短时间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这是为了实现退市新规的平稳过渡并避免给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这种策略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通过明确预期和逐步实施新规来管理市场预期,确保新规的顺畅实施并减少市场波动。”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
“这些规定的实施不会直接引起市场波动,而是对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和保护。”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新规尚未实施,当前市场的变化更多是预期问题和羊群行为。退市新规设置了缓冲期,明年初方才正式实施。就退市新规本身而言,退市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尤其是对财务做假等违规行为的责罚力度加大。这能够强化市场纪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进而更好实现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短时间内,虽然部分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和风险警示股票因为预期而面临压力,但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提升市场的整体投资价值和吸引力。
误伤微小盘股
随着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完成2023年度年报披露,根据市场规则,部分上市公司因触及风险警示情形,被相应实施*ST或ST。正值退市新规发布两个月,当“应退尽退”成为共识后,一些投资者开始抛售股票,市场出现ST和微小盘股杀跌的情景。
退市新规发布后近两个月内,郭瑞明就退市情况第贰次紧急回应市场关切,第壹次是澄清“不分红就退市”的市场误读。
“这可能是因为投资者对于这些规定还不太了解或存在一些误解。退市新规‘退’的是财务做假等不正当行为,和对投资者无所谓的表现。”柏文喜表示。
“新规的实施在短时间内可能会引起市场波动,尤其是对那些可能面临退市风险的企业股票。然而,这是市场自我调整和优化的一定过程。”王鹏进一步表示,从长远来看,退市新规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劣质企业的退出将增进优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受访业内人士对记者说,退市新规的“退”,主要是指让那些无法满足上市条件、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退出市场,这是市场自我净化、优胜劣汰的一定结果。然而,这种变化的确会引起市场的短时间波动,因为一些公司的股票价格会受到较大影响,投资者需要高度关注市场动态,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近期关于退市及ST规定的讨论升温,在田利辉看来,部分起因是新规对财务做假等违规行为的严厉惩戒,造成一些 ST股 票和微小盘股因为不必要的恐慌出现连续下跌。财务做假问题不是微小盘股自身的问题。然而, ST股 票和微小盘股缺乏ETF等被动投资、北向资金和国家队的重视。这种现象其实是市场的期待问题和投资者结构问题,可是在退市新规出台后得到了情绪的宣泄。退市新规“退”的是那些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财务问题的企业,而不是 ST股 票和微小盘股。*ST退市风险警示理应引起个股应有的短时间波动,而非市场趋势的变化。
短时间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
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相比,A股退市率相对偏低。Wind数据显示,1999年至2019年,20年间仅有60多家公司被强制退市。随着退市制度不断加码,2020年以来,已经有135家公司退市。
截至2024年6月6日收盘,沪深两市已经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20多家风险警示股票多日低于1元,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
今年新“国九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退市意见4月12日出台,交易所相应更改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退市规则更改着力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残渣余孽”出清力度,精准出清劣迹、绩差风险公司。
据了解,今年以来,沪深两市新增99家公司股票被实施ST或*ST。其中,ST公司44家、*ST公司55家。与往年相比,沪深两市2021年、2022年、2023年同期新增此类公司分别为117家、78家、81家,今年到目前为止变化不大。
郭瑞明指出,直到今天,沪深两市ST板块共有169家上市公司。其中,ST公司85家、*ST公司84家,数量略少于2021年(202家)、2022年(184家),略多于2023年(164家)同期。
根据2024年4月底新修订的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郭瑞明强调:“今年的主要变化是,为严厉责罚做假行为,上市公司因财务做假被行政处理但未达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将被实施ST,目前已经有7家。”
“短时间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郭瑞明强调。
“退市新规实施方面要严格执行,对一些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务必要坚决退市,打击恶意‘保壳’行为,这样一些不死鸟会消失。因为大家看到新‘国九条’的威力,未来对这些恶意‘保壳’的表现,对于长期不分红的企业会严厉处罚,在现今的环境下,通过借壳上市乌鸡变凤凰的故事也基本告别了历史舞台,垃圾股的清理会推动价值投资成为市场流行的投资理念。”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
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思路
“一退了之”成为历史,据记者了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坚持对上述主体的非法行为“一追到底”,对退市进程中的市场操作、财务做假等行为依法严厉责罚,并多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已依法将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办进展依法公布案情。
通过追究犯法行为的责任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是监管层的重要职责之一。“投资者因上市公司非法行为发生损失的,我们支持投资者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郭瑞明表示。
记者了解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非法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2家已获一审法院胜诉判决,5家已获法院受理。
目前,郭瑞明答记者问时强调,“短时间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和“不会一退了之,仍需担责”,反映了监管层坚持法治化、市场化的监察管理思路。
“监管层对退市公司的犯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即便公司退市也需担责。这体现了法治原则和对市场公平、正义的维护。”王鹏指出。
田利辉指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答记者问时的表态,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数字做的客观表态。市场需要避免因尚未实施的退市新规实施引发过度反应或趋势式变化。同时,“不会一退了之,仍需担责”表明即便公司退市,相关责任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续义务,这是保护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缓冲期的设置和及时进行答记者问,可以看到,监管层具有在推进退市制度改革中的审慎和稳健态度。”田利辉说。
在王鹏看来,退市新规通过实施ST等风险警示措施,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危险提示,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这些措施也在一定水平上对投资者进行了教育,提醒他们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潜力,而非盲目跟风或投机。
监管层通过不断完善退市制度来推动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更好地施展作用,增进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王鹏看来,明确的监察管理思路和有效的退市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对监管的信任度和整体信心,还能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基基础并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活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资本市场的繁华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