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 天津市 顶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津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8个典型案例。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2年,天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66件1741人,诈骗金额高达15亿余元,涉及15万余名被害人。其中36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20.96%,高于普通刑事案件。
同时,天津全市法院同期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3614件5418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3131件4552人,遮掩、隐匿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86件712人,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孙某某等35人诈骗案”涉及全国多个省市13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400余万元。该犯罪集团自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间,通过冒充“大师”等身份,利用被害人迷信心理,虚构能够为其破财消灾、辟邪化煞,并以此兜售所谓的“开光法器”“法事视频”等,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该犯罪集团各被告人14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当前,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持续高发,尤其是关联犯罪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让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扰也随之增多。”天津高院相关责任人表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中存在的证据审查认定、新型犯罪甄别、司法职能延伸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天津法院将持续提升办案水平,强化精准打击,助推构建多条理的惩戒体系,坚决革除涉诈“黑灰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