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最近, 清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清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 财政局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建议稿)》(简称《意见稿》)更改意见的公告,在交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共有12处进行更改调整,尤其是对市民较关注的钱财保值收益、使用资金难等诸多问题作出了更改。
《意见稿》中认为,此次更改将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维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将收益划分给业主。这时,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业主实时查询。另外,记者了解到,引入电梯保险是《意见稿》中资金使用的新增项,以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尤其是可优化电梯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