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间, 赛力斯 (601127)公告了两则重点消息。
一是 赛力斯 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将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的摊销年限从8年调整为5年。二是拟以12.54亿元收购 赛力斯 电动剩余55%股权。
公告显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会增加 赛力斯 2024年度无形资产摊销约10.26亿元人民币,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收入约4.26亿元人民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也将对以后年度摊销及净收入发生影响。
通常情境下,企业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条件发生变化,便会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而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缩短,则意味着该资产的 利润年限在消减。
当前, 新能源 汽车产业迭代速率极快,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也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赛力斯 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调整,也侧面反映出行业竞争的激烈性。
在公告中, 赛力斯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作出如下解释。 赛力斯 称,随着 新能源 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新能源 汽车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 势头不可逆转,加之2024年行业加速内卷,智能化技术、软件技术迭代加速,新产品、新技术生命周期发生改变,目前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的摊销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其实际使用情况。
因此,此次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产品技术进步、市场因素等,并结合 新能源 汽车行业趋势作出的综合考虑。
另外,同一日晚间, 赛力斯 还公告了另一项议案,拟由控股子公司 赛力斯 汽车按协议约定收购菁云创富、赛新基金所持的 赛力斯 电动55%的股权,相应收购价格约为12.54亿元人民币。
回溯此前,2022年, 赛力斯 (原小康股份)在SF5项目发展不顺的环境下,联合重庆国资共同投资了 赛力斯 智能电动汽车项目,并成立 赛力斯 电动公司。彼时,金康 新能源 出资9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45%;菁云创富和专项基金分别出资8亿元和3亿元人民币,占比40%和15%。作为合资公司的投资人之一,专项基金主要由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3亿元设立,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立于2018年8月,是经 重庆市 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此次交易完成后, 赛力斯 汽车将100%持股 赛力斯 电动。对于此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赛力斯 称,本次交易前,基于投资协议股份售回的约定, 赛力斯 会计核算上 赛力斯 电动为100%并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益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造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