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举行。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峰在圆桌研讨会上表示,近期,我国明确了数字金融在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数字金融作为新兴业态,在发展进程中仍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仍需进行防范并解决。
孙峰称,创新性数字金融在法律和监管层面存在的危险包含合法合规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财产安全风险、多领域交叉引发的危险、交易信用风险、金融欺诈类案件风险等。
孙峰表示,在数字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仍应注意立法、执法、司法、法务等的引领、执行、实施、配合等各项工作,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