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了15张罚单,涉及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并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双罚”。
具体来看, 中信银行 信用卡中心主要非法事实包含:监测策略存在缺漏,刷卡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监管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罚款5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 中信银行 信用卡中心授信业务管理部存量客户风险策略室副经理也被警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由于政策性业务资金超范围支付,偏离服务“三农”主责主业,被深圳金融监管局处以40万元罚款,当时担任该行客户部客户经理也被警告。
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则由于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25万元。至于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罚单显示,深圳金融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的两名客户经理进行行政处理,分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8年。
另外,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118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处以不同数目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