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提供不存在的监察管理统计资料,被罚140万元。
同时,当时担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程康浙,当时担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童红茵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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