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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比】-农光-项目要牢牢守住用地红线
浏览次数:【834】  发布日期:2024-7-4 6:51:5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加勒比】 【农业部长
 

  农光互补的初衷和前提是以光促农、农光协同。如果仅仅为了解决光伏用地侵害农业用地,就是本末颠倒。光伏发电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一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避开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最近, 湖南省 发布农光互补项目新规,要求单位面积生产产值很多于周围种植同类作物生产产值的80%;尽量减少农业不可用区域在农光互补区域总面积中的占比,原则上该比例不应大于10%。与此前相关政策多集中于农光互补项目用地问题不同,该项新规提出了更多针对光伏与农业生产适配性的要求。这意味着,农光互补项目将更加重视“光”与“农”的平衡,确保既种好粮食又种好“太阳”。

  所谓农光互补,是指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利用 农业种植 土地上方空间建设光伏电站,实现农业资源复合利用的光伏发电模式。除了以往的农光互补外,还逐渐诞生了板上发电、板下养牛羊的牧光互补,板上发电、板下养鱼的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由于农地上的 太阳能 光伏电站,鼓起了农民“钱袋子”, 老百姓 亲切地称其为“种太阳”。

  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结合好处很多。对于光伏项目,可缓解电站用地资源不足难题,拓展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同时增加光伏电站非发电收益,开脱补助依赖,增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农业生产,既可保证用电需求,减少种植养殖成本,实现“电从身边来、来的是绿电”;农业项目还可获得一定利润,推动综合成本下降和效益提升。总体而言,农光互补实现了一地两用,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值,实现 新能源 和农业双创收。实现规模化发展后,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增进美丽中国、 乡村振兴 建设。

  农地里“种太阳”,本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却在一些地方变了味。相较于单一光伏项目,复合光伏项目用地政策更为灵活,在土地资源稀缺的中东部地区尤其受到追捧。随着农光互补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攀升,乱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在开发建设农光互补项目进程中,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用地行为;个别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打“擦边球”,为农光互补项目投资企业违规审批。同时,部分项目在推进进程中,未能对土地进行有效利用;在项目投入生产发电后,弱化甚至去农业生产化,“重光轻农”“重光轻渔”和“因光废耕”等事件频发。

  农光互补的初衷和前提是以光促农、农光协同。如果仅仅为了解决光伏用地侵害农业用地,就是本末颠倒。违规占用耕地、“只有光,没有农”等诸多问题一旦失控,损害的是农民切身利益,影响的是 乡村振兴 大计,要挟的是国家粮食安全,农光互补项目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国家政策南辕北辙。

  农光互补项目开发要牢牢守住用地“红线”。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战略的大事。光伏发电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一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避开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在项目实施进程中要算好精细账,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用地节约集约化水平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为农光互补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新能源 企业应重视沙地、盐碱地治理改造,真正将“去世之海”变成“能源绿洲”“农业绿洲”。

  农光互补项目更不能走过场。农光互补,“农”在前、“光”在后,农业才是农光互补的基石。农光互补不能只重视装机容量、发电效率,更要统筹考虑相关农业设施布局、种植作物的决策和特性、农业生产的效果,协调好农业生产与光伏发电之间的关系。与常规农光互补项目相比,光伏农业大棚利用棚顶安置光伏板,不占用地面;架设不同透光率的光伏板,能满足不同作物采光需求,可种植各类高附加值作物,还能实现反季种植、精品种植,更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可成为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随着光伏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多场景”综合开发模式,将进一步拓展行业发展空间。面对日趋复杂多元的 新能源 开发形式,主管部门应积极跟进,强化监管指导,及时推出相关规范与标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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