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佛山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典型再审案例
【诉讼】佛山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典型再审案例
浏览次数:【179】  发布日期:2024-7-4 10:10:44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典型
 

  虚假诉讼侵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扰乱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拆台社会诚信,需要实施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中共中央关于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办力度”。佛山法院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惩办行动,自2023年8月以来审结涉虚假诉讼的案件19件,对12名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其中,依职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10件,已判决纠正错误民事裁判6件。

  为充分施展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和行为导向作用,更好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明德,现遴选发布4件防范和惩办虚假诉讼再审民事案例,以增强防范虚假诉讼意识,震慑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案例1

  借用他人车辆伪造事故骗保案

  ●案情简介

  原告谭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车辆损失险,并将案涉车辆出借给案外人周某。2018年4月期间,周某联合他人驾驶案涉车辆,行驶至某村路段时故意碰撞路边树木,造成车辆损坏的事故。谭某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赔偿金157268元。谭某提供了保险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鉴定结论等证据,一、二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谭某支付保险赔偿款134690元。

  2023年5月,周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其后,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对上述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提起再审。再审查明,周某联合他人驾驶案涉车辆伪造车损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理赔,获得保险金134690元。

  ●裁判结果

  佛山中院再审认为,保险事故为可能发生的“偶然事故”或“不确定性事故”,在发生的原因或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本案中,案外人周某联合他人驾驶车辆故意制造事故,其实其实不是“不可预料”及“无法控制”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范围。另外,案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损失和费用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此,甭管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均无须对案涉事故承担保险责任。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依法撤消一、二审判决,驳回谭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系伪造交通事故骗保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第1条规定,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点:(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3)虚构事实;(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周某借用谭某的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损失。该“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范围,依据《保险法》第贰十七条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车主谭某通过诉讼方式获取保险金134690元人民币,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佛山中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判决进行纠正,依法驳回谭某的诉讼请求。佛山中院对虚假诉讼被告人周某依法判处刑罚,对相关民事案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彰显了从严打击虚假诉讼、依法维护司法秩序的鲜明态度,弘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

  案例2

  利用空白合同捏造民间借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潘某起诉称,被告陈某向其借款326200元人民币,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其后潘某转款326200元至陈某账户。但潘某出借款项后,陈某未依约偿还。潘某向法院提供了《借款协议》、转账凭据等证据,一审法院据此判决潘某胜诉。陈某提起上诉后,与潘某、案外人黄某等人达成庭外和解,并向黄某支付了480000元。

  2020年9月,潘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其后,禅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对上述民间贷款纠纷案提起再审。再审查明,陈某向黄某借款100万元时,签署了多份贷款人、还款账户均为空白的借款协议。其后,黄某以降低利息为由诈骗陈某的银行卡及密码,并利用该卡制造向陈某转款326200元的交易流水。

  ●裁判结果

  禅城区法院再审认为,潘某与陈某之间其实其实不存在借贷事实,本案是潘某联合他人捏造事实提起的民事诉讼。潘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提起虚假诉讼,损害他人的利益,干扰正常诉讼秩序,刑事方面构成虚假诉讼犯罪并被判处刑罚,民事方面亦属违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造成裁判结果错误,依法应予纠正。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依法撤消原审判决,驳回潘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系利用空白合同捏造民间借贷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集中领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虚假诉讼”,通常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图谋通过诉讼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2023年9月1日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了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提起诉讼,按虚假诉讼处理的规定。本案中,潘某等人利用陈某向其借款的机会,让陈某签署多份空白借款协议,并诈骗陈某的银行卡密码,恶意制造转账凭据。此类案件中,双方的借贷关系真假并存,虚构的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极易使法院作犯错误判断。禅城区法院根据刑事案件查明的事实,启动再审程序对民间借贷案件予以纠正,体现了对虚假民间借贷“零容忍”的态度,有助于净化诉讼环境,维护司法权威。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应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随便签署空白协议、借条等,更不可将银行卡、银行账户交由对方控制。

  案例3

  虚构借款以诉讼方式追讨赌债案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起诉称,被告钱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屡次向其借款,其中一笔借款17500元直到今天尚未偿还,故诉请其偿还借款17500元及利息。陈某向法院提供了借款合同等证据,原审法院据此判决陈某胜诉。

  2020年6月,陈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后,三水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对上述民间贷款纠纷案提起再审。再审查明,钱某在邓某、何某提供的赌博账号投注,因无法支付赌博欠钱,先后在多份借款合同签名,其中一份为案涉17500元的借款合同。其后,钱某向邓某、何某还清上述款项。但陈某与邓某、何某认为钱某仍有部分赌债未还,遂捏造虚假借款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裁判结果

  三水区法院再审认为,在欠钱性质属于赌债且钱某已清偿的情景下,陈某和第叁人虚构借款事实,向钱某提起民间借贷诉讼,陈某的表现已经被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壹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图谋通过诉讼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依法撤消原审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系虚构借款以诉讼方式追讨赌债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在实践中,因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通常以借款合同方式将赌债转化为借款,并通过提起诉讼的形式追讨赌债,图谋借助司法程序实现非法目的。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司法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应受到法律的严厉责罚。三水区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对接,及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再审程序对民间借贷案件予以纠正,形成打击虚假诉讼不法行为的合力。

  案例4

  隐匿还款事实起诉

  其它借款人还款案

  ●案情简介

  黄某、杨某向吴某借款500000元人民币,某炉业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方共同签订了《借款协议》。合同签订后,吴某依约出借款项,黄某、杨某未偿还借款。2016年5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杨某偿还借款本息,某炉业公司及杨某的配偶车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该案审理进程中,黄某向吴某偿还了960000元。吴某隐匿该借款已偿还的事实,仅取消对黄某的起诉,继续起诉其它债务人还款。法院判决杨某、车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某炉业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9月,吴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杨某、车某据此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提审。再审审理进程中,吴某以案涉借款已还款为由,申请取消对杨某、车某、某炉业公司的起诉。

  ●裁判结果

  佛山中院再审认为,吴某隐匿借款人黄某实际已全额还款的事实后,继续起诉其它借款人还款,意图借助司法程序诈骗他人钱款,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吴某在本案再审审理期间主动申请取消起诉,并征得杨某、车某、某炉业公司的同意,且该申请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对此应予准许。经再审合议庭讨论,裁定准许吴某取消起诉,撤消原审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系隐匿还款事实起诉其它借款人还款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本案被告人吴某隐匿其它借款人已经还款的事实,继续起诉其它借款人,违背老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干扰正常诉讼活动,符合虚假诉讼的表现特征和定罪条件,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刑。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进程中,吴某积极悔改,主动申请取消起诉,并征得杨某、车某、某炉业公司的同意,故佛山中院裁定予以准许,并撤消原审判决,保护了其它自然人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撰文:唐梦陈乔珠冷瑞雪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7-8【保险诈骗】多措并举防范保险诈骗
2024-7-8【消费者】多方打造-金多多6号-保险+服务-提供资产配置新选择
2024-7-7【医疗保障】美国医保体系-历险记-
2024-7-5【养老保险】深度 - 分而售之 大家保险的抉择
2024-7-4【保险业】六旬阿姨跟团游还未到火车站就被砸伤 - 旅游保险公司该赔吗?
2024-7-4【保险公司】透视保险理赔半年报 - 头部险企日均赔付过亿 科技赋能多角度渗透
2024-7-4【保险公司】从一照难求到乏人问津 保险业经历了什么 - 2024中国经济半年报
2024-7-4【建设银行】上半年金融机构被罚12.91亿 - 93家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罚 - 12家保险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2024-7-4【代理人】21世纪经济报道将于7.8发布-保险代理人高质量发展趋势报告-
2024-7-3【保险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再提应赔尽赔!防汛抗旱离不开哪些保险力量
 ● 相关资讯专题
保险诈骗】  【消费者】  【保险公司】  【金多多6号】  【资产配置】  【保险+服务】  【医疗保障】  【历险记】  【养老保险】  【大家保险】  【保险业】  【火车站】  【跟团游】  【旅游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  【保险理赔】  【半年报】  【股权转让】  【建设银行】  【银行业】  【上半年】  【投保人】  【代理人】  【高质量】  【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高质量发展趋势报告》】  【金融监管】  【朱少杰】  【离不开】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