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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今年5月四家香港调解机构获准在内地法院试点服务 - 香港调解机构在粤参与 - 跨境纠纷调解首案办结
浏览次数:【121】  发布日期:2024-7-4 10:10:4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机构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通讯员/马卓尔刘畅)港澳调解机构在广东法院参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首案办结。最近,香港J银行与香港居民邵先生的一宗金融贷款纠纷成功调解,银行代理律师王兴强拿到深圳前海法院的司法确认书后,对低成本、高效率的跨境解纷机制赞美不已。

  2014年,邵先生向J银行申请了一笔2000万港元的贷款,该笔贷款到期后,邵先生并没有如期归还本息。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2024年4月,J银行与邵先生来到深圳前海法院处理纠纷。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前海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了香港特邀调解组织香港调解会进行调解。

  主持案件调解的是香港调解会副主席马嫊傃,她十分熟悉香港行业交易习惯,很快就找准了双方的争议焦点——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经过马嫊傃的专业调解,双方依照香港法律达成调解协议,前海法院第壹时间为双方出具了具有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书。

  “这次调解‘试水’,我们感受到了前海法院的真诚信任和合作精神,这样的合作有益于提高纠纷化解效率。”马嫊傃说。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今年5月, 广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在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和前海法院试点,首批调解组织包含香港国际调解中心、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等四家,其中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为广州 知识产权 法院提供跨境 知识产权 调解服务,另外三家调解组织在前海法院开展试点。

  目前,广东已建立了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先后选聘120名港澳调解员,并上线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

  “通过广东法院和香港法律界人士的不懈努力,跨境商事调解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我相信大湾区调解机制会有一个同心同向的未来。”香港和解中心主席、资深调解员罗伟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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