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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流量造假-有偿删帖-……四被告操纵-网络水军-被严惩
浏览次数:【184】  发布日期:2024-7-4 14:01:1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网络水军】 【有偿删帖】 【流量造假
 

  7月4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由第叁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担任审判长,对公益诉讼起诉人 杭州市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四被告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合计100万元。 杭州市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涛、副检察长龚赟燕等出庭履行职务。

   杭州市 、区两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区)网信办、社交网络平台、自媒体等相关市场从业人员及省、市政法系统代表、学生代表近80人和来自中央、省、市三级媒体的十余位记者旁听庭审。

  案情速递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2021年至2022年5月,杨某某使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任“网络水军”,并通过操作“网络水军”“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即在未核对信息可靠性的情景下,实施包含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按客户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特定作品、商品的具体内容等提升热度的业务,和通过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删帖以降低针对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的业务。经查,杨某某等共“养号”1200余个,完成“转赞评”“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

  另,某流传公司、杨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表现已经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网络信息是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网络信息的真实、可信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四被告在未核对信息可靠性的情景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系流量做假、通过发布和删除信息干预信息显现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表现,属于流传网络虚假信息的表现,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进程中,四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的表现干扰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一,涉案行为属于破坏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犯法行为

  四被告在未核对信息可靠性的情景下,通过招募兼职人员或自养网络账号充任“网络水军”,以操作“网络水军”的形式对指定的作品、商品进行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其宣发或删除的信息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却达到虚增客户指定作品或产品的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随意控制正当差评的不良影响等作用,破坏健康、良性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络安全 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属于破坏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犯法行为。

  二,涉案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1.涉案行为破坏了网络信息生态环境,降低了社会公众对网络信息的整体信任度,加重了行政机关、平台、社会组织等各方社会主体的监察管理、治理的担子,耗费了大量社会公共资源。

  2.涉案行为干扰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使老实经营的市场参与者在不公平的网络信息环境中处于颓势,催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扭曲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使得市场规则形同摆设,更会影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动力。

  3.涉案行为侵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针对社会公众个人而言,虚假信息剥夺了他们基于真实、全面信息做出合理判断的前提条件。社会公众因虚假信息误导而形成的认知、决策,还影响其价值判断和生活、工作的抉择,虽单个损失看似较小,但累积起的社会公益损失巨大。

  三,四被告具有为牟利流量做假、流传虚假信息的故意

  四被告对客户指定的信息可靠性不予甄别, 组织的“网络水军”对接单的宣发或删除信息也不核对可靠性,主观上具有流量做假、流传虚假信息的故意,且四被告通过专业化的商业模式设计,形成分工合作的“组织架构”模式,在认识到案涉行为已经被列为整治对象的情景下,仍为谋求不法利益,从事网络虚假信息的黑灰产。

  法院认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判令四被告就其各自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并注销相关网络账户,和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均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杨某某等四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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