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7月4日电 “我自愿承担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生态修复费用。”记者4日从 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多名被告的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 重庆市 人大代表与水产专家联合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重庆五中院第壹次通过诉前调解结案的民事公益诉讼案,由 重庆市 江津区林业局顶级水产工程师蒋华敏任调解员, 重庆市 人大代表颜冬雪参与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 重庆市 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派员到场,重庆五中院立案庭全程指导。
图为诉前调解现场。 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023年,张某林、张某富明知处于国家规定的禁渔期,仍屡次在长江重要支流之一的塘河,使用电鱼的要领,非法捕捞水生生物并售卖牟利;周某购买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并食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公益诉讼起诉人以上述三人为被告,向重庆五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鉴于本案侵害水平较轻、损害数目较小,被告分别正在服刑、外地务工等情况,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受到损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修复的条件下,重庆五中院在征适当事人同意后,采用“分步走、异步伐”的要领,通过 线上线下 结合的形式,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实现调解协议签署。
“重庆五中院践行恢复性司法宗旨,通过诉前调解增进公益性矛盾多元化解,教育引导行为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顺畅调结后颜冬雪称。
重庆五中院立案庭责任人表示,接着,该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宗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的诉前调解力度,全链条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多元解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