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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A股绿色周报 - 8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晋控煤业控股公司未采取相关标准的防护措施被罚
浏览次数:【182】  发布日期:2024-7-5 15:48:4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环境保护】 【晋控煤业】 【上市公司】 【海翔药业
 

  每经记者刘志远

  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安全措施, 晋控煤业 (601001.SH,股票价格16.91元,市值283.02亿元)控股公司被罚29万元;超标排放污染物, 海翔药业 (002099.SZ,股票价格5.25元,市值84.98亿元)全资子公司被罚25.7万元

  2024年7月第壹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67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含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流传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7月第壹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最近袒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未采取相关防护安全措施, 晋控煤业 控股公司被罚29万元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情况、行业竞争等原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7月第壹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非法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8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8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25.84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潜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 晋控煤业 控股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煤矿)因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安全措施,被 大同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9万元。

   大同市 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6月24日披露文号为“同环罚〔2024〕4号”的处罚书显示,“该单位工业广场西北侧1.5公里处的矸石堆场内,面积约30184m²、厚度约1.3m的煤矸石露天堆存两个月,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安全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壹百零二条第壹款第十项和第贰款,塔山煤矿被 大同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9万元。

  7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 晋控煤业 公开信箱发送采访函。7月4日,记者致电 晋控煤业 ,接线人员表示,将会查看采访函,同时考察一下该处罚的详细情况。截至发稿,记者暂未获得进一步的反馈。

  本期,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苏环行罚字07﹝2024﹞28号”的处罚书显示, 胜利精密 (002426.SZ,股票价格1.57元,市值53.94亿元)参股的 苏州市 科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形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叁十四条第贰项,被 苏州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人民币,并限制生产三个月。

  环保处罚: 海翔药业 旗下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罚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表现在公司的环境违规犯法行为中屡见不鲜。本期数据显示, 海翔药业 全资子公司 台州市 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化工)因此被 台州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5.7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台环椒罚﹝2024﹞15号”的处罚书显示,“2024年4月9日,执法人员联合浙江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职员检查时,该单位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犯法行为”。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叁十四条第壹项,前进化工被 台州市 生态环境局罚款25.7万元人民币,处罚决按时间为6月17日。

  7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 海翔药业 公开信箱发送采访函。7月4日,记者致电 海翔药业 ,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向领导汇报情况,并查看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暂未获得进一步的反馈。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并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它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准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齐开颜、李敏、崔嘉豪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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