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迎来最全惩防财务做假的文件。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这是资本市场史上第壹次对于惩防财务做假多部门共建共治的举措。
资本市场的财务做假是指上市公司或其它市场参与者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财务信息,以坑骗投资者、监管机构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表现。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遮掩公司真实的财务情况,使其看起来比实际情况更加健康或盈利,从而吸引投资、维持股票价格或达到其它不正当的目的。
财务做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资本市场财务做假是各国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关键。近年来,我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了及时惩处,市场生态有所好转。
可是当下打击和防范财务做假也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问题。一方面,财务做假的隐蔽性、复杂性明显增加,加大了发现和查处难度。另一方面,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讲话人所坦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已运行多年,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变化。”
针对新的形势、新的变化,坚持问题导向正是《意见》的最鲜明特征。
长期以来,在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等犯法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之间严重不对等,一直为舆论所诟病,持续提高犯罪成本,让惩办手段真正“长牙齿”是各方共同的期待。
现在《意见》明确,依法从严打击财务做假,强化穿透式监管,提升线索发现处置能力和执法司法工作质效。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做假责任人及配合方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究责任。透视《意见》提出的举措,“线索发现—监管执法—立体化追究责任”的链条将愈发严密。
财务做假要严打,更要加强防治。让财务做假在酝酿重大风险前尽早被发现,对于持续优化资本市场生态有着重要意义。这需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也需要进一步施展市场的力量。
《意见》在“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中明确了各方职责,又从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务实举措。其“惩防并重”的信号十分鲜明。
在资本市场,投资者基于虚假财务信息做出的投资决策往往是错误的,可能造成资金损失,进而损害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因此,《意见》的发布无疑是投资人的消息利好。
媒体注意到,在这份《意见》公布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做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情况。其中, 江苏舜天 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在2009年至2021年财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人民币。
针对 江苏舜天 的犯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高松同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照过去的案例不难发现, 江苏舜天 及有关人员因财务做假而得到的是“顶格”处罚。
大幅提高对财务做假行为的罚款上限,对相关责任人施以更严厉的经济和法律严惩,同时通过加强不同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让有关人员不仅不敢做假,而且不能做假,这就是针对投资人的最好保护屏障。
可以预期,一旦做假者发现可能本钱亏空因此望而生畏,就是投资者信心全面恢复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