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公布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理信息。
因对公贷款审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严重失职,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250万元。
因对公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金堂支行被罚款30万元。
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失职,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青白江支行被罚款40万元。
因固定资产项目资本金审查失职,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金泉支行被罚款40万元。
另外,7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40.5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卢明被警告,罚款5.5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王舒被警告,罚款6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阳曦被警告,罚款5.5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贺梅被警告,罚款6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金泉支行行长魏雄被警告,罚款6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金堂支行副行长郑礼学被警告,罚款5.5万元。
当时担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青白江支行行长周德被警告,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