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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过重罚】最高检 - 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涉企-小过重罚-
浏览次数:【543】  发布日期:2024-7-8 11:15:5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小过重罚
 

  7月8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两批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分别是第14批6件“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第15批7件“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张相军表示,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强化对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涉企行政生效裁判、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犯法行为等监督。这次选编的“检察护企”7件典型案例,在履职重点上突出一个“护”字,护企业权益、护企业信用、护企业发展;在案件类型上突出一个“全”字,覆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犯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等行政检察各项职能。

  一是强化涉企行政诉讼监督。如案例中湖南检察机关针对法院违法冻结涉案企业财产2.8亿余元的诉讼执行行为,监督法院解除被冻结账户,及时保护企业权益。 山东省 青岛市 检察机关通过提请抗诉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错误适用“三同时”规定的处罚,并与法院规范涉企罚则适用。又如,案例中 江苏省 南通市 检察机关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023年以来督促法院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1300余件,屏蔽失信人员名单230余件,构建涉企信用修复机制,依法维护企业信用。

  二是以行政犯法行为监督纠正涉企“小过重罚”。如案例中 河北省 张家口市 某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犯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过罚相当”原则。浙江 宁波市 检察机关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个案入手,构建“小过重罚”数字监督模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3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过罚不妥”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以行刑反向衔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如案例中新疆某市检察机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成果行刑互认,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作为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提出从轻、减轻行政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又如案例中 广东省 深圳某区检察机关通过商量推动建立护企快速查办长效机制,以行刑反向衔接助推企业内部腐败治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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