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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最高检发布-检护民生-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461】  发布日期:2024-7-8 10:39:5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检察护企】 【检护民生
 

  据中国网消息,最高检7月8日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两批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分别是第14批6件“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第15批7件“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行政检察履职关键是进一步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

  此次选编的“检护民生”6件典型案例具有三方面特点:一是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如“河南张某案”涉及社保领域的职工工伤认定,“北京张某案”“重庆张某华、谢某容案”涉及住房领域的公房承租人居住、住房征收补偿,“江苏某奶牛合作社案”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政策波动关停补偿。二是聚焦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如“河南徐某案”保障了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福建史某案”保障了渔民的渔船改造补助落实。三是用心用情高质效履职。如 重庆市 检察机关在抗诉后持续跟进,与法院、行政机关协同开展行政争议本质化解,增进“事心双解”;河南某市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的条件上,又强化智慧借助,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查、反复论证,采用脑去世标准认定职工去世时间,进而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视同工伤条件,有效维护职工家属合法权益。

  另外,张相军表示,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强化对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涉企行政生效裁判、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犯法行为等监督。

  此次选编的“检察护企”7件典型案例,在履职重点上突出一个“护”字,护企业权益、护企业信用、护企业发展;在案件类型上突出一个“全”字,覆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犯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等行政检察各项职能。

  一是强化涉企行政诉讼监督。如案例中湖南检察机关针对法院违法冻结涉案企业财产2.8亿余元的诉讼执行行为,监督法院解除被冻结账户,及时保护企业权益。 山东省 青岛市 检察机关通过提请抗诉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错误适用“三同时”规定的处罚,并与法院规范涉企罚则适用。又如,案例中 江苏省 南通市 检察机关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法院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1300余件,屏蔽失信人员名单230余件,构建涉企信用修复机制,依法维护企业信用。

  二是以行政犯法行为监督纠正涉企“小过重罚”。如案例中 河北省 张家口市 某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犯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过罚相当”原则。浙江 宁波市 检察机关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个案入手,构建“小过重罚”数字监督模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3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过罚不妥”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以行刑反向衔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如案例中新疆某市检察机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成果行刑互认,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作为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提出从轻、减轻行政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又如案例中 广东省 深圳某区检察机关通过商量推动建立护企快速查办长效机制,以行刑反向衔接助推企业内部腐败治理,护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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