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间, 春兴精工 (00254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惠州 春兴精工 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对此前由 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企业及惠州春兴与安东国际有限公司等 股权转让 纠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并维持原判暨公司及惠州春兴胜诉。
根据此前 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安东国际与公司之间的《 股权转让 意向性协议》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安东国际、 惠州市 越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 春兴精工 41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安东国际、惠州安东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返还 春兴精工 代付工程建设款133万元;安东国际赔偿 春兴精工 损失2400万元。
随后,安东国际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苏高院,江苏高院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春兴精工 表示,本案系终审判决,可是由于案件执行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春兴精工 主营汽车件、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等业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03%;归母净收入为亏损2.48亿元人民币。在最近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公司表示,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因素,一是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 新能源 汽车业务,快速切入 新能源 业务赛道,逐渐在扩建相关产能、增购大型设备等,报告期内仍有较多项目处于研发投入阶段、尚未形成大规模销售,故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业绩造成了影响。二是信用减值损失方面,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1.18亿元人民币。
春兴精工 还表示关于控股股东 股权转让 欠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始终在积极敦促相关方履行 股权转让 合约,并高度关注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变现进展,就欠钱事宜屡次进行沟通和敦促,目前公司仍在积极与债务人协商。
不过,7月2日晚间, 春兴精工 在回复深交所下发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时表示,控股股东所持威马股权质押价值发生较大变化,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较以前年度相比存在部分恶化迹象,包含收到法院判决书等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控股股东还款1320万元人民币,其余资产变现情况均不达预期。
另外, 春兴精工 各项业务仍在同步推进。7月5日,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于今年年初成功开发了印度本土知名通信业务客户,该客户已在今年第贰季度实现量产,根据客户订单预测,预计下半年销售将持续增长。 新能源 汽车领域,公司近两年逐渐进入国内多家主流 新能源 汽车客户的供应体系,产品市场拓展情况良好,订单和销售收入逐步增长,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头部大客户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大市场布局,开拓和完善汽车零部件业务。虽然目前仍有一些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但随着产能规模的进一步释放,经营效益有望得到较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