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来自安徽纪律检查监察网信息,目前, 安徽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驻省农信社纪律检查监察组对肥东农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琼违纪问题立案侦查,经 安徽省 监委指定, 蚌埠市 蚌山区监委对张琼违法问题立案侦查。
经查,张琼身为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推荐提拔时拉票助选,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私德不正;利欲熏心,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任性用权,毫无底线原则,非法侵占单位资金,违反国家规定发放巨额贷款。
张琼极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非国家职员受贿、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 安徽省 农信社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琼开除党籍处罚,按程序解除其劳动合约关系;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