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1日,洛阳城市更新国有资本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
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不高于5年。采购内容包含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预算控制价为发行债券额度的0.13%/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贰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3.4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根据《 洛阳市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公告》(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和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洛阳城市更新国有资本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为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为 洛阳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洛阳市 西工区人民政府共同持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