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有法院受理保险纠纷案标的总额达20余亿元 - !保险公司缘何总成被告?
【7.8】有法院受理保险纠纷案标的总额达20余亿元 - !保险公司缘何总成被告?
浏览次数:【437】  发布日期:2024-7-11 20:43:5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7.8】 【保险公司
 

  “三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保险纠纷案件1400余件,标的总金额达20余亿元人民币。”7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金融法院近日公布了一组保险纠纷案件相关数据。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案件为重大疾病、看病费用、车辆损失、意外伤害、责任保障等相关保险产品引发的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纠纷案件标的总额不等于于保险纠纷案件涉及的保险保额。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于财产险责任险而言,索赔金额往往等于或小于实际损失金额,当实际损失金额小于投保保险金额时,发生纠纷的案件标的总额往往小于保险金额。人身险中的医疗险等也是类似情况,即便是重疾险等,不同疾病水平和次数往往也会对应不一样的赔付金额。

  其实,受理保险纠纷案件标的总额或结案标的过亿元人民币,如今已不再是新鲜事。2023年底, 重庆市 江北区人民法院与重庆 两江新区 (自贸区)人民法院通报的相关审判数据显示,近三年,江北区法院审结保险类纠纷案件2136件,结案标的达2.15亿元人民币。 两江新区 (自贸区)法院审结保险类纠纷案件1626件,结案标的额达1.93亿元人民币。

  巨额保险纠纷案标的诞生的背后,业内人士分析,反映出保险业消费纠纷事件日积月累,成因一方面来自营销人员的销售误导,如虚构保险责任或收益、未明确告知保险期限等;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理赔时引发的纠纷,包含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赔付额的多与少等。

  哪些保险纠纷案件上了“教材”?针对个人投保人一端,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案例涵盖了保险公司作误导性宣传;未对投保条件进行审查;被保险人依照医疗机构建议选择癌症确诊方式,保险公司仅以确诊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为由拒赔等。针对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这一情况,北京金融法院称,若消费者基于误导性宣传买了相关产品,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不予理赔,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就合同订立进程中保险公司的夸大宣传主张赔偿。

  此次北京金融法院还点名了“宽进严出”现象。记者此前了解到,在一些互联网保险中,前端是低门槛快消化产品营销,后端则是高门槛传统型理赔模式。基于此,李超表示,消费者投保前应仔细了解所投保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去、特别约定、条款释义等内容,针对投保询问部分应做到如实告知,增强证据意识,尽量留存从获得保险宣传到实际投保全过程与销售人员介绍的细节,发生理赔时尽量以协商、调解处理为主。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涉及保险维护权益,一般可以采取协商、民事诉讼、行政投诉等方式。在探索保险行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方法上,记者了解到,很多地区逐渐进行着创新性实践。如有地区的监察管理职能部门指导行业协会、行业调解组织在辖内保险机构推荐的条件上组建了行业专家库,并开展了兼职调解员分级工作;也有地区建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集消费投诉、人民调解于一体的纠纷化解服务。

  那么,假如不得已走诉讼途径,需要谨防保存并提供哪些材料?李超表示,需要谨防保存并提供保险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事故报告等,另外对于投保流程及销售人员宣传和承诺等内容,消费者如果有留痕,很大水平也可以作为一些保险纠纷案件的证据。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12【保险公司】-即将停售 绝版抢购-?警惕!金融监管部门紧急提醒→
2024-9-12【金融监管】-炒停售-三大套路曝光!保险下架与上新交替,消费者如何拿主意
2024-9-12【金融监管】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风险 -炒停售-保险有套路 理性消费多警惕
2024-9-12【金融监管】-炒停售-保险有套路!监管部门重要提示
2024-9-12【金融监管】保险-炒停售-三大套路揭露!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风险
2024-9-10【保险公司】因跨区域经营,浙江两家保险公司被处罚
2024-9-6【保险公司】二季度新增保费同比大减36.77%!到香港买保险-不香-了?
2024-9-6【保险公司】金融监管总局 - 险企应高度重视县域机构数据填报,每月10日前报送
2024-9-6【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数据需按月报送!保险公司如何算好-家底-
2024-9-6【保险公司】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
 ● 相关资讯专题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