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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天降-炒股大师-?原是精准引流诈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
浏览次数:【645】  发布日期:2024-7-12 15:27:4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害人】 【深圳市】 【人民法院】 【炒股大师】 【A公司
 

  在直播间里遇到了一群“荐股”大师,让你以为遇到了上帝安排的那支“股”,待下载APP并充值后的确也挣了很多,可想要提取时,却被封号了。近期,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发布该起诈骗案的判决结果,四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A公司是一个位于境外的诈骗组织,主要针对我国境内喜欢投资股票的人群实施诈骗。A公司由4名老板、讲师部、市场部、客服部、技术支撑、财务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构成。2020年至2022年期间,刘某、姜某、杨某、宋某分别在讲师部等相关部门依托直播平台故意诱导胡某等17名被害人下载APP并转款充值,待被害人充值投资了大量金钱想取现的时候,A公司则将被害人的账号封禁。上述17名被害人合计被诈骗人民币562万余元。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刘某、姜某、杨某、宋某四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掩瞒真相的要领,诈骗数目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表现。被告人刘某、姜某、杨某、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荐股诈骗形成了犯罪生态链,多以集约化、公司化方式运作。非法分子以公司作为掩护,谎称具有合法资质,以“股票推荐”等为幌子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到群众的财产安全。

  对此,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保持高度警觉不被蒙骗:一、通过正规渠道投资,不要盲目加入投资理财群。二、不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盈利图”,不加入全是陌生人的“投资群”,不轻信“营业执照”。三、不向陌生个人账号转账转账,向平台注资时要多方验证是否合法正规。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转账或转账时的凭据并立即报警。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识骗能力,高收益一定随同着高风险,投资需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落入非法分子的诈骗陷阱。

  文|记者李艺戈通讯员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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