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12日通报,据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广东省 委批准,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广东省 肇庆市 政协原副主席赵志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赵志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毫无纪法底线,靠医吃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销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赵志毅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广东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志毅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