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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山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新服务
浏览次数:【789】  发布日期:2024-6-14 3:58:32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不动产登记】 【二手房】 【中山市】 【不动产】 【税费同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通讯员王华丽)继2023年全面推广二手房过户与水、电、气、网一体化联办服务以来,中山聚焦便民利民服务,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记者获悉, 中山市 自然资源局已连同 中山市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中山市 税务局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新服务。

  此前,市民在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时,需分别办理登记费和税款。如今,通过“税费同缴”服务,用户可将涉及的不动产登记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一次性缴纳。缴费后,系统自动进行清分入账,待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即可出证。这一措施简化了办税缴费流程,减少了服务群众的跑动次数和窗口收费人员的工作量,缩短了群众服务时间。

  记者了解到,“税费同缴”服务的实现,依托于省自然资源厅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的“总对总”服务和技术支撑。 中山市 自然资源局与国家税务总局 中山市 税务局、 中山市 财政局和金融机构的相关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税费信息的协同共享,将原来串行办理的业务流程进行整合,达到审核登记、计费缴费、核税缴费并行推进的效果,达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中山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责任人表示,“税费同缴”打破了跨部门支付壁垒,通过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和数字赋能,在简化业务流程、减少服务环节的同时,大大提升企业群众服务效率,完全做到便民利企。

  目前,该服务模式率先在二手房交易(非单家独户)转移登记业务中开展,后续将积极拓展“税费同缴”应用场景,拓宽服务适用范围,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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