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 金通灵 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及有关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不同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财务责任人申志刚和董秘陈树军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金通灵 表示,公司将严格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相关报告。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5月14日,江苏证监局下发多张罚单,事涉 金通灵 财务做假案, 光大证券 、 华西证券 、 东吴证券 、 国海证券 被罚,9名券商员工受到不同水平处罚;5月13日,江苏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理决定,因对 金通灵 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人民币,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4月12日, 华西证券 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 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 华西证券 涉嫌在 金通灵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进程中存在违规,被江苏证监局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察管理措施。
江苏证监局去年12月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17年至2022年, 金通灵 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造成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金通灵 及其全资子公司在2017-2022年通过多种手段虚增、虚减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致使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金通灵 因此被处以1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