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6月14日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法庭近日审结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 新能源 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人民币,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责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流失及维护权益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 知识产权 侵权诉讼判赔数目历史新高。该案所称“国内两家知名车企”即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
2018年,吉利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流失及维护权益合理开支共21亿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 新能源 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本案以2019年4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日为界,对威马方2019年5月至2022年第壹季度的侵权获取利益适用2倍责罚性赔偿,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获取利益只计算补偿性赔偿数目。经计算,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流失及维护权益合理开支约6.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