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创业板IPO-海诺尔过会两年半仍未提交注册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海诺尔】创业板IPO-海诺尔过会两年半仍未提交注册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浏览次数:【473】  发布日期:2024-6-12 19:33:4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海诺尔】 【生活垃圾】 【IPO
 

  过会两年半仍未提交注册,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诺尔”)IPO进程缘何裹足不前?

  深交所官方网站显示,海诺尔于2021年11月5日便上会通过,但直到今天仍未见提交注册的动作,其最新版招股书的更新日期也停留在2021年10月29日。

  时代商学院发现,当年海诺尔IPO获受理时,也曾因会计处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警示函,后又因未按期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被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其内控制度有效性遭深交所疑问。

  值得强调的是,此前,海诺尔已两次闯关创业板,但均折戟而归。

  此次IPO报告期内(2018—2021年),海诺尔的两大募投项目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共致2人不幸去世、2人身负重伤。其中,海诺尔的一家控股子公司是以上两大项目之一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因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了行政处理。

  5月7日,就警示函、安全生产事故等诸多问题,时代商学院向海诺尔发函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回复。5月27日,时代商学院再次向海诺尔致电询问,对方表示以公告为准。

  中小城市生活废弃垃圾处理服务商

  招股书显示,海诺尔致力于城市生活废弃垃圾处理业务,定位于中小城市生活废弃垃圾处理服务商,是国内最早进入城市生活废弃垃圾处理行业的先行者之一。

  另外,海诺尔还在招股书中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 四川省 生活废弃垃圾处理厂分别为48座、53座,生活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分别为1005.95万吨、1166.48万吨。

  同期,海诺尔正常运营的生活废弃垃圾处理厂分别为9座、7座,占 四川省 生活废弃垃圾处理厂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8.75%、13.21%;该公司生活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分别为163.42万吨、199.78万吨,占 四川省 生活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6.24%、17.13%。

  根据Wind数据显示,2019—2022年,海诺尔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2亿元、3.79亿元、5.58亿元、6.59亿元人民币,净收入分别为0.71亿元、1.33亿元、2.25亿元、2.81亿元人民币,双双稳步增长。

  不过,2023年上半年,其净收入为1.2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了5.56%,净收入增势戛然而止。

  三闯创业板前夕被出具警示函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IPO企业大考的关键。在第叁次申报创业板IPO前,海诺尔就因会计处理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警示函,后又因税务申报问题遭到行政处理。

  早在2012年3月,海诺尔就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了上市申请,但最终折戟而归。

  彼时,发审委认为,海诺尔屡次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环境保护部门处罚;蒲江项目和新津项目超过试生产的最长期限仍在运营且直到今天未取得环保验收许可文件,20十年和2011年1—9月,前述项目垃圾直接处置收入占比较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废弃垃圾甲级)》已过期。海诺尔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合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首轮问询函显示,2019年6月,海诺尔进行第贰次IPO申报;2019年9月,海诺尔取消申报材料;2019年12月,证券监管机构对海诺尔进行现场检查;2020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关于对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2020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海诺尔在申请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程中,存在部分项目运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费会计处理不规范、未如实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等诸多问题。

  根据公告,海诺尔以上行为违反了《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所述行为。根据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海诺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

  另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存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照可见,前两次IPO,海诺尔均存在内控有效性不足的问题。

  2020年12月17日,海诺尔第叁次闯关创业板,其IPO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然而,申报IPO前30天,海诺尔的内控有效性再次被关注,其因税务违规被罚。

  招股书显示,2020年11月24日,海诺尔因未按期申报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被国家税务总局 成都市 青羊区税务局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

  随后,根据海诺尔在新三板发布的公告,2021年3月,海诺尔、当时担任老总骆毅力、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彭军等相关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1年11月5日,在上会环节,深交所要求海诺尔说明报告期内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更让人担忧的是,报告期内,海诺尔两个施工项目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海诺尔的一家全资子公司还因此遭行政处理。

  招股书显示,本次IPO,海诺尔拟募集10亿元人民币,随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下称“随州发电项目”)是重点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占整体募资额的20%。

  第壹轮问询函的回应文件显示,2021年7月10日,随州发电项目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不幸去世、2人身负重伤。

   随州市 曾都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向曾都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 随州市 曾都区万店镇四川齐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10”一般高空坠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显示,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章操作,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随州市 曾都区应急管理局对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四川齐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理。

  而招股书显示,四川齐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海诺尔100%持股的子公司,是随州发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除了随州发电项目外,海诺尔的另外一个募投项目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招股书显示,海诺尔计划将3亿元募资投向成都邓双环保发电厂项目(下称“邓双发电项目”)。

  而负责邓双发电项目红线内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系统所有安置工程的供货商,为四川东方高 新能源 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高”)。

  根据第壹轮问询函的回应文件,2020年12月,邓双发电项目在施工进程中,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东方高的一名工人不幸去世。

  2021年3月4日, 成都市 新津区应急管理局向东方高下发《行政处理告知书》,认定东方高“在邓双发电项目‘2020·12·11’一般高坠事故中,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隐患事故检查治理不到位,对作业现场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改,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在这起事故发生后,海诺尔仍选择继续与东方高合作。招股书显示,2021年上半年,东方高还成为海诺尔的第五大供货商。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重要的项目,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10月29日),邓双发电项目仍未取得《取水许可证》。该项目的生产合规性存疑。

  另外,招股书还透露,根据有关规定,2004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生活废弃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应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而上述期限内,海诺尔存在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而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全文2840字)

  免责声明:本站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站告而视其为客户。本站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站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揭发布当日的说法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站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站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更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更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站告所载的说法、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量到个别投资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情况和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站告内容,不应视本站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使用本站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畴内,与本站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景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企业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有可能为之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站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站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更改。本公司保存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站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27【康明斯】海南海药及相关当事人遭深交所纪律处分
2024-9-21【菊乐股份】-IPO钉子户-屡战屡败 77岁童恩文再冲上市 四川-省饮-菊乐困在蜀地
2024-9-21【菊乐股份】4战IPO均败 - 菊乐股份改道北交所!
2024-9-12【生物医药】深交所频发监管函 - 高销售费用率成IPO拦路虎?
2024-9-10【紫天科技】被立案调查隐瞒不报、监管点名11次 拖累审计机构被罚 紫天科技-碉堡了-
2024-9-9【中洲控股】中洲控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4-9-9【紫天科技】被立案调查后未及时披露 - 紫天科技再收关注函
 ● 相关资讯专题
康明斯】  【海南海药】  【深交所】  【菊乐股份】  【IPO】  【童恩文】  【IPO钉子户】  【招股书】  【分别为】  【前进牧业】  【北交所】  【生物医药】  【创新药】  【销售费用】  【监管函】  【紫天科技】  【2023】  【福建证监局】  【立案调查】  【审计机构】  【中洲控股】  【深圳证监局】  【上市公司】  【关注函】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