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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有人扫你分享的二维码就能拿高额提成?11人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
浏览次数:【905】  发布日期:2024-6-17 20:00:1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组织
 

  有人扫你分享的二维码就能拿高额提成,轻松成为公司“董事”……这样的话术你会相信么?

  目前,静安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叶某某等11名被告人逐渐提起公诉,经审计,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7万余人。涉案传销平台光注册会员账号达18万余个,涉案金额达9.47亿余元之多。

  ■拉人头奖励情况表 “这个单元楼里好像有人在搞传销”

  我认为他们在搞传销!我听到有人说,只要缴纳费用,就能成为会员,接着就推广平台店铺躺着挣钱。还有人分享自己成功经验,说自己是公司总裁,马上完成一星董事,还带出两户总裁,几十户总监,帮助几百户月收入过万……

  公安机关接到一通匿名举报电话称在本市某某大厦内,有人以推广“H电商平台”为幌子进行传销违法活动。

  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立案侦查。刘女士自称其通过一哥们介绍,缴纳6000元成为“H电商平台”会员,该朋友一再强调公司有直销牌照,只要缴纳费用成为会员,就能在平台上拥有自己的店铺。首批会员未来还能享受网店营业额1%的分红。刘女士参加几次早会后发现,公司对外声称帮助 跨境电商 平台推广店铺,但其实是以推广店铺为名,忽悠别人缴纳会费。刘女士认为这就是传销,立即退出。

  无独有偶,邵先生也是通过熟人介绍,注册平台会员。朋友告诉他这是内部推荐制,注册会员后赠送网店,只要有人扫描他的二维码进入网店购物,他就能获得30%的销售提成,无需进货、销售。邵先生对这种投资模式十分心动,立即缴纳1.2万元成为平台会员,还在朋友率领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参观了公司展厅及销售的产品。公司还安排老师给大伙授课,称公司因发展需要招募更多人进入,让其发展下线会员扩大规模。邵先生这才恍然大悟——这个投资模式实际就是传销。

  张女士表示自己无意间参加了讲座,公司自称卖保健品,还开设了全球电商平台,只要做到总监、总裁这种核心位置,每月就可以领3000元 养老金 。张女士当场交钱成了会员,吃了公司产品后感觉还可以,接着又举荐了几个朋友来入会,但做着做着发现不对劲,说是靠网店平台挣钱,但产品无法在网店单独售卖,只有会员才能购买……

  公安机关根据上述证言及其它客观证据对涉案的“H电商平台”进一步侦查,发现“H电商平台”就是一幌子,平台背后还隐藏着另外一个以高额回扣为幌子发展下线的“Z平台”。2023年10月19日至21日间,侦查人员逐渐抓获叶某某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

  ■部分聊天内容检察院提前介入厘清传销“金字塔”

  鉴于该团伙内部分工细致、发展层级多、计酬方式复杂,且多名骨干到案后否认传销活动,为快速厘清传销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静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会商讨论,围绕组织传销基本特征,从公司架构、平台数据、资金去向等方面引导侦查。

  经侦查查明,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为首,通过设立威海Z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组建传销团队。公司内部分为销售、行政两大板块,其中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系销售主管,负责话术培训、对外管理传销团队等,下设总监、主管若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行政主管,协助叶某某管理IT部、财务部,下设财务、技术责任人若干。

  2019年起,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林某某、李某某等人通过召开大型讲座,提供免费旅游、食宿,参观厂房等方式推销保健品,以会员还能获取“H电商平台”免费店铺,并谎称项目有政策支持、盈利前景巨大等,进一步吸引他人缴纳费用入会。根据所缴费用不同,会员被分成普卡、银卡、金卡、钻卡、翡翠卡等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不一样的权益。入会后,叶某某、林某某等人设置层奖、量奖等,以获取高额回扣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

  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在被抓之前已做到“总裁”级别,组织、领导参与传销人数达四千余人。“我一开始是被赠送‘H电商平台’网店吸引,成为会员后公司就让我们不断拉人头,以此赚取会员费。”当承办检察官问及为何不退出时,丁某某表示“公司给的回扣特别高,尝到甜头后即便知道这是传销也没办法停下来,自己靠拉下线,下线再拉下线,拿了一百多万元回扣,等于啥也不干坐在家里享受其成。”

  经初步审计,涉案传销平台光注册会员账号达18万余个,涉案金额达9.47亿余元之多。

  引导侦查、恢复关键数据等让无罪辩解不攻自破

  叶某某、林某某、李某某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始终拒不供认,均矢口不移Z公司开展的系直销活动,其实不是传销。为此,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就直销牌照问题进一步核对,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等方式,查清Z公司从未申领过直销牌照,公司所谓的销售人员也未取得过直销员证。

  2024年4月24日,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上述已经查明Z公司无直销牌照这一客观事实,叶某某、林某某等组织者和部分核心挑大梁成员仍否认指控,辩称Z公司的模式是直销,不是传销,公司员工收入来源于保健品销售金额,不存在发展下线进行奖励。

  ■聊天内容一条删除的聊天记录破解直销的辩解

  “涉案的传销团伙内部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严令下层员工在公司内谈论会员制度、奖惩机制,且对外统一口径;在全员培训时,禁止任何人携带电子产品,防止录音录像,还定期要求财务人员销毁账本、销售人员删除聊天记录;甚至在案发当天,还指令他人销毁‘Z平台’相关数据……犯罪嫌疑人否认传销的事实,图谋抱着侥幸心理推脱责任。”承办检察官这样说道。

  直销是通过销售产品获得酬劳,而传销不以商品销售为目的,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回扣的依据。为此,承办检察官认为还是要从直销和传销本质区别动身,查证“Z平台”运作模式是否符合传销活动基本特征。犯罪嫌疑人均做无罪辩解,客观证据的收集、调取极其重要,检察官遂立即要求侦查机关从被删除的聊天记录入手,恢复扣押手机的数据。

  “第壹层到手240,第贰层3000碰3000,1680,是无限代地拿。”

  “若能推广宣传介绍一个客户,团队能够获得85%的资 金收益,推广者能够获得70%的资 金收入。”

  “总监、总裁、董事等级别之间分红奖励是有区别的。”

  “请注意以下事项,新人第壹次来,没加盟前不讲制度,不提发展下线。手机清理干净,不要存架构图……”

  在这些聊天记录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多人提出的企业是卖保健品的、不晓得公司奖励模式、也木有发展下线等辩解不攻自破,最终在充分详实的电子证据面前,他们如实向检察官供认参与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资金”成为又一关键证据

  光有聊天记录还不够,还需要查明“Z平台”吸纳会员资金的去向。承办检察官在批准逮捕后,第壹时间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引导侦查人员围绕财务人员程某某笔录中提及的“内外账目”加大取证力度,尽快恢复“Z平台”数据、调取相关银行交易账户,及时开展审计。

  经查,“Z平台”收入基原本源于新会员缴纳的入会费,所谓平台保健品销售收入占比极少,而新缴纳的入会费通过私人账户运转,部分钱款根据内部回扣规则在传销人员之间进行分配,剩余部分用于发放管理层等人工资,这进一步印证“Z平台”推广模式完全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作为计酬或回扣依据这一基本特征。

  另外,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进程中发现存在“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遂要求鉴定人员根据已恢复的“Z平台”会员账户、会费收取情况、后台实名绑定信息等客观证据,扣除可能重复计算的人数,补充出具鉴定意见。最终,结合全案证据,全面查清涉案各传销人员发展的人数、层级、非法获取利益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叶某某、李某某等人于2019年至2023年间,以推销保健品为名,宣传推广“Z平台”,要求参加者缴并入会费获得会员资格,再按一定顺序组成A、B区双轨层级结构,并通过设置如层奖、量奖、辅导奖等回扣名目,将发展人员数量作为回扣依据。经审计,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7万余人。

  2024年5月24日至6月8日,静安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叶某某等11名被告人逐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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