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因4项违规被罚120万元 中信消费金融回应 - 已完成整改
【消费金融】因4项违规被罚120万元 中信消费金融回应 - 已完成整改
浏览次数:【263】  发布日期:2024-6-18 23:59:2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消费金融】 【中信消费金融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消费金融”)因存在多项违规被罚120万元。

  针对此事,6月18日,中信消费金融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

  具体来看,中信消费金融存在的主要非法事实包含: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综合利率等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授信体系存在缺陷,授信审批环节不够独立;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

  针对此次处罚决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中信消费金融方面对记者表示:“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诚恳接受处罚与监督,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加强风险管控,为高质量发展奠基坚实基础。”

  公开信息显示,中信消费金融于2019年6月份正式获批开业,注册资金7亿元人民币。股东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持股30%)。

  从该公司业绩方面来看,截至2023年末,中信消费金融总资产为110.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2%;其2023年营业收入为7.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00%;净收入为1.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66%。

  另外,罚单中提到了“综合利率等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强调,消费金融公司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全完善产品服务信息披露机制,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告知贷款年化利率、费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免责条款和投诉渠道等关键信息。

  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针对综合利率等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作出处罚,是监管职能部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表现。”

  除中信消费金融之外,年内还有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消费金融”)被监管处罚。2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原消费金融因对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尽职造成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等原因被罚160万元。

  纵览行业来看,近两年监管针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察管理持续趋严,“罚单”背后可以窥见监管职能部门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大。经梳理,2023年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领“罚单”。好比,去年11月份,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落实不到位,被罚款55万元。去年10月份,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我,被罚款20万元。去年8月份,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造成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万元。

  苏筱芮表示,从近几年消费金融公司的罚单内容来看,被罚问题主要聚焦在个人信息保护、风险管理、合作机构管理等领域,同时监管还强调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要求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对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市场罚单的共性及时查漏补缺,筑牢内控安全防线。

  “从近两年监管对消费金融公司处罚原因来看,大多涉及到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是监管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压实主体管理责任的表现,另外贷款利率信息披露和贷款被挪用等方面也是监管日常强调的关键。”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应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在公司治理和消费者保护层面多下功夫,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并加强内控管理,对内部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 相关资讯专题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