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加强网络法治建设,为 数字经济 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为适应 数字经济 发展需要,国家制定出台了电子商务法等多部互联网领域基础性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制定修订,进一步明晰了网络市场规则。
“我们结合 数字经济 发展实践,对网络直播、网络支付、 在线旅游 、网络招聘等活动加以规范,为 数字经济 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王崧表示,网信部门集中整治涉企侵权乱象,依法处置一批侵犯企业、企业家网络权益的犯法行为。在此进程中,司法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数据的司法保护,严厉惩戒非法获取企业经营数据、网络平台用户数据的犯罪,依法惩处网络侵权盗版、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犯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数据权益和公众利益。
信息通信与百姓生活心心相印。甭管是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基本通信功能,还是网络购物、网约车、看视频等新应用,都离不开信息通信网络的支持。法治是增进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工信部不断健全完善信息通信法规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长期性制度保障。
“我们积极推动并参与电信、互联网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深入贯彻 网络安全 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责任人崔淑田介绍,例如,修订出台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制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通信手机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细化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经营、用户权益保护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通信法规体系。
另外,工信部持续加强信息通信领域执法,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整治活动,规范校园等重点市场竞争秩序,持续强化 数据安全 隐患监管,深入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执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随着 人工智能 技术快速演进,其治理方式成为网络法治新内容。谈及缔造有益于 人工智能 健康有序发展法治环境时,王崧表示,一方面,制定互联网领域基础性法律,对 人工智能 发展涉及的 网络安全 、 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处理等基础性问题作出规定。另一方面,围绕 人工智能 技术应用制定专门立法。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算法推荐等专门性立法,《生成式 人工智能 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 人工智能 的发展进行增进和规范。
王崧建议,加强包含 人工智能 在内的新技术、新应用法治建设,要针对网民规模巨大、应用场景丰富的客观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治理难题。同时,要着力于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充分施展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例如,为了遏制“换脸”“变声”等深度伪造造成的危害,相关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应用标识制度,帮助网民分辨真假、防止挨坑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