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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刚刚发布!利好来了!
浏览次数:【684】  发布日期:2024-6-19 16:06:3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科创板】 【股权激励】 【证监会
 

  今天的市场,截至收盘上证指数跌0.4%,深成指跌1.07%,创业板指跌1.26%。

  两市共1605只个股上涨,3582只个股下跌。

  港股方面,则是大涨。

  A股收盘之后,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一起瞧瞧有哪些亮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磅发布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 新产业 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施展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八条措施》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尤其是,针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新股发行高价超募、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等诸多问题,《八条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既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前提。同时,《八条措施》对于助力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泰勒整理了其中亮点:

  1、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

  进一步完善科技型公司精准识别机制,施展好市场机制作用。

  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

  2、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随后上海证交所表示,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海证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景予以关注。)

  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

  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

  3、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

  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

  4、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

  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

  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

  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5、完善 股权激励 制度。

  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实施程序,对 股权激励 的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 股权激励 预留权益的安排。

  6、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

  将科创板ETF并入基金通平台转让。

  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7、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

  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

  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引导开创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残渣余孽”“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8、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中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

  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以下是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 新产业 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施展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五年多来,科创板坚守“硬科技”定位,从零起步不断发展壮大,制度改革“试验田”作用和服务科技创新的成果不断显现。《八条措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尤其是,针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新股发行高价超募、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等诸多问题,《八条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既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前提。同时,《八条措施》对于助力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八条措施》聚焦强监管防风险增进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尊重规律、守正创新的准则,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含: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 新产业 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公司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配售安排,提高有长期持股意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五是完善 股权激励 制度。提高 股权激励 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 股权激励 预留权益的安排。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研究优化 科创板做市商 机制、盘后交易机制。丰富科创板指数、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开创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共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强化投资者教育服务。

  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稳步推进深化科创板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动态评估优化相关制度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再平稳有序推向其它市场板块,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在上海证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习主席亲自宣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上海证交所科创板和注册制的效应不断放大,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等方面施展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部署,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施展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增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优先支持 新产业 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公司精准识别机制,施展好市场机制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

  二、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

  三、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提高科创企业再融资审核效率。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支持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力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完善 股权激励 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积极使用 股权激励 ,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强化对 股权激励 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实施程序,对 股权激励 的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 股权激励 预留权益的安排。

  六、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增进科创板平稳运行。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将科创板ETF并入基金通平台转让。完善指定交易机制,提高交易便利性。持续丰富科创板指数品种,完善指数编制方法,健全“上海指数”体系。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七、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市场乱象,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引导开创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 创投 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残渣余孽”“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八、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中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强化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提倡理智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宗旨,增进形成科创板良好的市场文化和投资文化。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上海证交所有关责任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

  问:《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请问将如何调整?

  答:为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理性报价,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提倡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3%,实践中一般选择根据1%的剔除比例执行。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海证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景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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