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王珞)据上海证交所网站6月19日消息,因 金花股份 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委员会经审核,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邢雅江、当时担任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韩卓军、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判。
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27日, 金花股份 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为-2092.41 万元至-1606.67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的净收入为709.27万元至922.91万元。
3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并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收入为-4900万元至-4200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收入为200万元至300万元。
上海证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发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收入、扣非后归母净收入与预告金额不同幅度分别近105%、58%,影响了投资人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当时担任老总邢雅江作为公司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当时担任总经理韩卓军(代行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事项的具体责任人,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交所对 金花股份 及当时担任老总邢雅江、当时担任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韩卓军、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判,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