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上海证交所对 卓朗科技 (SH 600225,收盘价:1.85元)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经查明,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发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不同过大,影响了投资人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 2024 年 4月 30 日才与年度报告同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5 条、第 5.1.4 条、第 5.1.5条、第5.1.10 条等有关规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罚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罚决定: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王志刚,当时担任总经理张坤宇,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昝英男,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谷艳秋予以通报批判。
截至发稿, 卓朗科技 市值为6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