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证交所对 海南椰岛 (600238.SH)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
经上海证交所查明,2024年4月27日, 海南椰岛 披露《关于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的公告》显示,其在内部控制自查中,于2023年10月发现,公司子公司 海南椰岛 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纳林某某,通过欺瞒、隐匿财务秘钥,篡改审批文件、对账单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1986.11万元(最终以司法机构定性为准)。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收入的13.32%。截至公告披露日,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追缴,公司已收回资金88.70万元。对于尚未追回的约1897.41万元非法侵占资金,公司第贰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债务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人民币,弥补因该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钱财损失。
上海证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发生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所涉金额、占比较大,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海南椰岛 于2023年10月发现相关事项,迟至2024年4月27日才予以披露,影响投资人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7.7.6条等有关规定。
当时担任老总段守奇作为公司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当时担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贺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事项的具体责任人,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蔡专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此,上海证交所对 海南椰岛 及当时担任老总段守奇、当时担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贺、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蔡专予以通报批判。并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另外,对于此事,海南证监局也与此前向对 海南椰岛 及段守奇、马贺、蔡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